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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财政局党组涉粮问题专项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落实情况报告2篇

来源:公文范文 时间:2022-11-04 09:35:07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3年度财政局党组涉粮问题专项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落实情况报告2篇,供大家参考。

2023年度财政局党组涉粮问题专项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落实情况报告2篇

 

 目 录

 县财政局党组涉粮问题专项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报告

 关于市委涉粮问题专项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情况报告(财政局)

 县财政局党组涉粮问题专项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报告

 根据县委第四巡察组反馈意见,对指出的问题,县财政局党组进行了整改落实,经细化分解后共有 6 个,其中需要长期坚持整改的问题6个,目前已完成整改6个。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整改工作开展情况 (一)端正思想认识。成立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做好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期间的日常工作。党组主要领导坚持以身作则,带领全体干部职工,以从严治党的要求切实推动整改落实,并于 5 月 16 日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对反馈问题再次深入剖析,并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党组成员一致表示,巡察组反馈的意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局党组对问题全盘接收,端正认识、正视问题,将整改措施落到实处。

 (二)落实整改责任。通过局党组反复讨论,制定了整改方案,将巡察组反馈的 6 个具体问题逐一落实到相关股室每个责任人头上,确保每一项整改任务有人抓有人管有人负责,并提出了时间、实效等方面的明确要求。任务分解到个人头上后,采取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办法狠抓落实,建立了党组书记负总责,一级抓一级的整改责任机制。

 (三)突出整改实效。整改期间先后召开了 2 次局党组会和

 工作推进会,确保整改工作平衡有效推进。对照问题清单,强化督办落实。使整改责任人和主管领导对整改进度掌握及时,确保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同时,督促落实科学、管用、长效的工作机制,为确保整改实效,促进工作,强化党的建设提供制度保障。

 二、反馈问题整改情况 (一)思想不重视。政治敏感性不强,没有召开党组会对粮食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进行专题研究部署,也没有组织全体人员学习过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家粮食安全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新修订的《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

 完成情况:已经整改完毕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3 月 23 日局党组开会专题研究部署了粮食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一是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家粮食安全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尤其是总书记关于粮食购销领域的重要指示和《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等内容列入学习计划,定时进行专题学习。二是集中学习。4 月 13 日,组织全体人员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家粮食安全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对照标准经常学,丰富形式全面学,将学习贯穿工作始终,实现学习制度化、经常化、系统化,确保取得实效。

 (二)工作不主动。专项整治工作仅仅停留在转发县里的实

 施方案和成立领导小组,工作措施不够具体,被动等待上级工作安排,压力传导层层递减,没有形成专项整治的良好氛围和工作格局。截至巡察结束,财政局粮食领域专项整治工作自查上报问题为 0。

 完成情况:已经整改完毕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县财政局党组迅速统一思想,提高政治站位。4 月 3 日,制定了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成立了党组书记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二是把巡察组反馈的 6 项具体问题,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逐项明确责任领导、责任股室、责任人、整改时限,建立工作台账,实行分类销号,压力传导层层递增,形成整改落实的良好氛围和工作格局。

 (三)国有粮食企业家底不清。我县共有 4 家国有粮食企业,县财政局仅对***市**粮食储备有限公司进行日常监管,其余三家国有粮食企业(**县**谷物有限公司《国有控股企业》、**县粮食批发交易市场有限公司《国有控股企业》、**县粮油批发交易市场《全民所有制企业》自组建以来未纳入监管。)

 完成情况:已经整改完毕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按照“**省人民政府令第***号《**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第六条行政单位对本单位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实施具体管理。其主要职责中第五款:负责与本单位尚未脱钩的经济实体的国有资产的具体监督管理工作并承担保值

 增值的责任”的规定及公司章程,由县发改委对**县**谷物有限公司、**县粮食批发交易市场有限公司、**县粮油批发交易市场履行其国有资产监管职责并承担保值增值的责任。

 根据县政府工作安排,由县投资集团对接县发改委,商议将三家公司整体资产、债权债务、所有者权益等邀请中介机构进行评估后划转至投资集团监管,目前正在开展资产评估和尽调工作。

 (四)监事职能有名无实。财政局工作人员赵某作为国资出资人代表任**公司监事会成员,但 2008 年至今未参加过监事会会议,未能履行监事职责,行使监事权利。

 完成情况:已经整改完毕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鉴于我局不再承担国有企业及国有控股企业监事职责。下一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企业章程履行出资人职责,加强国有资产监管工作,重点管好国有资本布局,规范资本运作,提高资本回报,维护资本安全,保障出资人权益,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五)财务监管手段单一。县财政局监管**公司主要方式为每月查看财务报表,很少实地查看,对公司的真实经营情况不了解,存在国有资产流失隐患。2020 年审计局对**公司 2017 年度至 2019 年度资产负责损益情况进行了审计,发现公司会计核算、财务收支等方面存在 16 条问题,其中第八条“实际的自然人货币出资(*人)*万元,挂其他应付款-应付资金账户,未形成实收资本,存在账面实收资本不实”等问题至本次巡察结束时**

 公司才完成整改,且**公司 2019 年 12 月至 2021 年 4 月擅自给12 名不在职人员发放岗位工资*万元,其中**公司法人彭某某领取岗位工资*万元。

 完成情况:已经整改完毕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我局及时沟通对接县发改委和***市**粮食储备有限公司,4 月 28 日,在**公司召开了进驻公司资产清查工作布置会,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进行全面资产清查,摸清家底,严格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对“存在账面实收资本不实”问题:在 2022 年 1 月,**公司根据县审计局延审企报〔2020〕4 号审计报告第八条,将内部职工股份*万元调整至实收资本。

 对“不在职人员发放岗位工资”问题:**公司为节约资金,聘请熟悉粮食行业的人员对粮库墙面、窗户大门等进行防腐作业并对相关仓库进行修补等支出的劳务费用。

 (六)监事职能存在空档期。2019 年《**县机构改革实施方案》,将财政局国资部门的企业监事会职责划转到县审计局,财政局不再行使监事职能,财政局国资运营股赵某 2021 年 4 月30 日以股东身份参加**公司股东大会时,仍然被选举为监事会成员。

 完成情况:已经整改完毕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按照 2019 年《**县机构改革实施方案》和县政府文件要求,鉴于工作职责划转,经局党组研究同意,以《**

 县财政局关于对***市**粮食储备有限公司监事会成员免职的通知》(*〔2022〕*号)文件,已免去财政局国资运营股赵某的监事职务。同时,我局为充分发挥并有效衔接国资监管职能,及时对**公司委派了国有股权代表,积极履行出资人职责。

 三、下一步工作 局党组将切实把解决问题、完善制度有机结合,从讲政治的高度落实谋划整改工作,既着眼当前又立足长远,着力建立健全整改工作长效机制,促进相关涉粮工作稳步向前发展。

 (一)持续整改发力,确保工作质效。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督促检查,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对正在推进的整改任务,按照既定目标和措施,不松劲、不减压,直至见到成效;对需要长期整改的任务,紧盯不放,打好持久战。

 (二)切实建章立制,构建长效机制。在深入整改的同时,更加注重预防,以问题为导向,倒查制度漏洞,围绕党风廉政建设、干部选拔任用等重点领域、重要环节,加大制度建设力度,形成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长效机制。

 (三)严明政治纪律,强化督促检查。我局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长期的政治任务,持之以恒抓好落实,加大监督执纪的力度,对违反制度、纪律、法规的人和事,坚决惩处到位,坚持不懈地推进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治,确保问题不反弹。

 关于市委涉粮问题专项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情况报告(财政局)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市委涉粮问题专项巡察组于2021年11月8日至12月18日,对**市涉粮问题开展专项巡察。2022 年 1 月 28 日,中**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市委涉粮问题专项巡察组对**市涉粮问题开展专项巡察的反馈意见》的通知(**〔2022〕*号)明确,共发现市财政局 2 个方面 4 个具体问题。针对巡察反馈存在的问题,局党组高度重视,于 2 月8 日及时召开班子会议,专题研究并制定整改方案。现就整改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要求 市委开展涉粮问题专项巡察,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家粮食安全系列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维护国家粮食安全的具体行动。抓好涉粮问题专项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是一项极其严肃的政治交办,是自觉做到“两个维护”的责任担当,是落实全市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的重要举措。全体干部职工尤其是责任领导、责任股室和具体责任人要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巡察整改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市委涉粮问题专项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的安排部署,精准聚焦反馈意见和存在问题,对标对表,在规定的时限内及时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整改工作、制定整改措施、上报整改方案、召开巡察整改工作动员会及专题民主生活会,从严从快、抓实抓好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切实

 把整改过程转变为改进工作作风、促进工作落实、推动科学发展的过程,以“**之干”的拼劲推进财政各项工作“干在实处、走在前列”。

 二、对标对表,深入扎实抓好巡察反馈问题整改 (一)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家粮食安全的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央有关涉粮工作决策部署及省委、州委、市委工作要求方面存在的问题 1.政治站位不高,胸怀粮食安全“国之大者”认识有差距。

 具体问题: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家粮食安全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不深入,没有进行系统深入的学习。如:市财政局党组未将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家粮食安全的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摆上议事日程,列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班子会学习的重要内容进行学习,存在巡察组进驻后补虚假学习记录应付巡察的情况。

 整改措施:提高站位,强化学习,增强粮食安全意识。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粮食安全的重要论述、讲话及指示批示精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和粮食流通、粮食储备及监管等方面的政策法规学习和贯彻落实纳入财政局重要议事日程,列入班子和党组理论中心组(扩大)学习第一议题。2 月下旬组织学习“新时代国家粮食安全观亟待确立——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粮食安全的重要论述”;3 月初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粮食安全重要论述及指示批示内容摘要”。

 牵头领导:

 责任领导:

 责任股室:

 责任人: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2021 年 11 月 15 日党员大会组织学习《汲取涉粮案件教训》;2021 年 11 月 25 日理论中心组(扩大)学习《保险护航安心种粮(政策解读)》;2021 年 12 月 10 日理论中心组(扩大)学习《牢牢把握粮食安全主动权》;2022 年 2 月 8 日党组会议《专题研究市委涉粮问题专项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2022 年 2 月 17 日财政局班子专题学习研究粮食安全问题;2022年 2 月 23 日理论中心组(扩大)学习《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粮食安全的重要论述》。

 2.工作重视不够,贯彻落实新时期国家粮食安全战略不到位。

 具体问题:对新时期国家粮食安全战略重要性认识不足,大局意识不强,未深入研究粮食安全工作,分析粮食工作对地方经济社会稳定发展的积极作用。如:市财政局仅在班子会议中传达过部分与资金有关的文件精神,对涉粮资金安排、使用和监管乏力。

 整改措施:一是在 2 月底前研究并提出粮食风险基金配套、粮食资金补助和仓储工程款项清算计划,报请市人民政府研究批复后筹集资金清算。

 牵头领导

 责任领导:

 责任股室:

 责任人:

 整改时限:2022 年 3 月 30 日前整改到位,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2022 年 2 月 8 日,市财政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市委涉粮专项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就涉及的资金等问题进行研究。

 二是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粮食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要求,将市级粮食风险基金纳入财政预算给予保障。

 牵头领导:

 责任领导:

 责任股室:

 责任人: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根据市财政局建议并经人大批复,已将 2022 年度市级配套粮食风险基金***万元纳入财政预算。

 三是拟定于 3 月份对粮食资金开展专项检查。

 牵头领导:

 责任领导:

 责任股室:

 责任人: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已于 2022 年 2 月 22、23 日对 2017 年以来的涉粮进行了专项检查。

 (二)粮食业务主管部门落实监管责任方面存在的问题 3.粮食领域监管责任缺失。

 具体问题:对市级储备粮数量、质量、储存安全监管不到位。市发改局粮食业务主管部门职能作用发挥不充分,牵头组织市财政局、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开展涉粮领域综合监管和执法不力,各部门间协作联动不够,未形成协同负责、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如:2018 年至 2020 年,市发改局未组织开展“双随机、一公开”行政执法。

 整改措施:主动协调、积极配合粮食业务主管部门市发改局,形成部门齐抓共管合力,强化粮食领域安全监管责任,确保全市储备粮数量、质量和储存安全。

 牵头领导:

 责任领导:

 责任股室:

 责任人: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不定期与市发改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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