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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教师量化考核制度

来源:公文范文 时间:2022-11-02 15:55:03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学校教师量化考核制度,供大家参考。

学校教师量化考核制度

 

 为优化学校内部管理,公平、公正、公开的对教师进行评优评先,鼓励先进,鞭策后进,促进学校教育教学质量提高,特制订本制度。

 第一章

 总则 1.学校对教师考核实行积分制,分数称为教师德能勤绩分。

 2.教师德能勤绩分一年计算两次,以学生一个年级的上下两期核算,两期之和为年度积分。

 3.本制度考核所获积分,主要用于每年教师的评优、评先、岗位晋级(从高到低确定)及末位淘汰(从低到高确定)。

 4. 行管人员所教科目排名有位于年级班级数半数以后名次的或没有任全校统考科目的教师,教学分只能按普通任课教师计算(满编工作量的校长、支书不适用此条款)。

 第二章

 教师职业道德 5.上班时间打牌、赌博者,每次扣 20 分并进行行政处分(以查获或经举报后查实为准,被公安机关或上级部门查获的两倍扣分。

 6.侮辱、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学生或家长向学校投诉,经调查属实的扣 5 分/次。

 7.错阅、乱阅学生作业、作业打大勾,家长向学校投诉,或直接检查调查属实的每次扣 3 分。

 8.不服从组织工作安排,拒不接受任务的每次扣 10 分;学校(含各处室)布置的任务不按时完成或不按时提交检查的每次扣 5 分。

 9.例会、政治学习无记录的每次扣 0.5 分,全期无记录扣 10 分(期中随时抽查,期末普查)。

 10.上课接打电话扣 1 分/次(以查到为准,接听为学校公事的电话除外);上课时教师让学生自习或做作业,而自己则玩手机或无故离开课堂的扣 2 分/次,监考期间被上级部门通报批评的两倍扣分。

 11.教师在校内有乱丢乱扔、公开场合吸烟、嚼槟榔等不文明行为的每次扣 0.5 分。

 12.任何班级非经校长批准不得私自接收学生,否则只要该生在该班就读则每期扣班主任 5 分/人。任何班级和个人不得拒收学校正式批准进入该班的学生,否则扣班主任 5 分/人。

 13.任何班主任非经校长批准及对方班主任同意不得为编入别班的学生报到注册和准其在自已班就读,否则扣该班主任 10 分/人,且该生在其班读几年,就取消其几个年度的评优评先资格。

 14.在会议上与领导公开顶撞,致使会议无法进行,扣顶撞者10 分/次,并对其进行行政处分,严重的立即停工待岗同时报中心学校或纪检部门处理。

 15.在微信群或公共媒体上发表不当言论,产生负面舆情,造成重大影响的扣 10 分/次。

 16.教师办公室无人时电烤桌、电风扇等用电器未关,则最后一个出办公室的教师扣 0.5 分/次(以查实为准);无故损坏学校财物,照价赔偿,视情况扣 1~5 分。

 17.教师有家教家养、收费补课、乱订教辅、乱收费、非教育局批准在私立学校兼课等教育三乱行为的,经查实扣 20 分/期,全校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移交中心学校或纪检部门处理。

 第三章

 教育教学能力 18.鼓励教师参加教育主管部门举办的各级各类教学比武,获奖者按级别加分(同一次竞赛,只取最高级别加分),非现场参加比赛的降低一个级别计分。

 级别 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县 1 0. 0.

 级 5 3 市级 2.5 1.5 1 省级 4 3 2.5 国家级 6 5 4 19.鼓励教师参加科研论文比赛或发表,获奖按级别加分(限教育行政部门举办,学校选派)

 级别 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县级 1 0.5 0.3 市级 1.5 1 0.5 省级 2.5 2 1.5

 国家级 3.5 3 2.5 (每篇只取一次最高级别加分)

 20.未经学校选派的论文发表在市级刊物上每篇加 0.5 分,发表在省级刊物上每篇加 1 分,发表在国家级刊物上每篇加 2 分(其中同一论文发表在不同刊物上只取最高级别计分,且一学期最多加 3 分);未经学校申报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备案的课题、成果等不加分。

 21.辅导学生参加学科竞赛加分表(本条加分每期每项只取一名获奖学生的最高级别加分)

 辅导数理化生英奥赛加分表 1 辅导其它各类竞赛加分表2 级别 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级别 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县级 1 0.5 0.3 县级 0.5 0.3 0.2 市级 2 1.5 1 市级 1.5 1 0.5

 省级 4 3 2 省级 2.5 2 1.5 国家 6 5 4 国家 3.5 3 2.5 非奥赛与音体美比赛按表2 加分

 各级运动会获得单项目或团体第一、二名等同为表 2 中的一等奖,第三、四名等同为表 2 中的二等奖,第五、六名等同为表 2 中的三等奖。

 22.学期优秀教案加 1 分;任班主任的每期加 0.5 分(评为优秀班主任的每期再加 0.5 分)。

 23.学校安排的公开课、观摩课、示范课保质保量上了的加 1.5分/节;该科教研组长及任同年级该科的教师、教学副校长、教务主任、教科室主任必须参加,以教科室发布的通知为准,由教研组长负责登记;参加听课的每次加 0.3 分,参加评课的每次加 0.2 分,无故缺席听课的每次扣 0.3 分,缺席评课的每次扣 0.2 分,本项加扣分不超过 1.5 分;到学期结束没有上的,每节扣 3 分。

 24.每学期学校如果对教师进行了三笔字、普通话、PPT 制作、微信公众号的学习和练习等事项进行了考核,则合格加 2 分,优秀加

 3 分。教师按要求练钢笔字,每期加 1 分。按上级要求完成晒课任务的,每晒课 1 堂(要求完整度为 100%)加 1 分,完成多节晒课的可累计加分,一个学期内累计不超过 2 分。

 第四章

 出勤与履职 25.工作量低于免罚工作量的,每低 1 分全期扣 4 分(其中女教师满 51 岁、男教师满 56 岁每周可照顾 2 分),全校教师每期的工作量由教务处核算并公示。

 26.无故缺席教师大会、考务会、政治业务学习及组织安排的各项活动者,每人次扣 3 分,迟到 10 分钟以上的扣 1 分/次,事假扣 1分/次。

 27.请事假不自行调课,需由教务处安排教师代课的,每节课扣0.2 分,每次最多扣 6 分。

 28.旷课或工作不负责任造成空堂(包括监考)的每节扣 3 分,迟到 5 分钟以上每次扣 1 分。旷工三天及以上的扣 10 分并上报中心学校校长采取组织措施(以学校检查或学生反映属实为准)。

 29.上课迟到、早退或上课时间非特殊原因中途离开教室的,每人次扣 1 分(以学校检查或学生反映属实为准)。

 30.教师上课迟到、早退、中途离开、缺席或其它非正常原因,导致学生出现打架现象、外出现象等,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该上课

 教师负责,且学校对该教师进行行政处分,并扣 15 分。如属该教师私下请校外代课教师出问题的,学校对该教师进行行政处分,并两倍扣该任课教师的德能勤绩分。

 31.教务处检查到私自调课的每节双方各扣 1 分。

 32.全期无教学计划、总结者,每缺一样扣 3 分,迟交每天扣0.5 分。

 科目 作文 政史 地生 音电 美劳 教案(节)

 0 10 0 5 5 5 28 8 14 14 作业 阅卷记录(次)

 0 10 0 0 0 0 16 / 5注:初三物理、政、史,初二生、地在以上标准中各增加 10 次;其中阅了卷的考试既算教案两次又算作业两次。

 33.教案、作业、阅卷记录、读书笔记学期不定时抽查和定期检查:

 低于上条标准,无论是教案、作业、阅卷记录均扣 0.5 分/节,任教科目完全没备课的,扣 1 分/节;读书笔记标准为 5000 字每期,低于标准每 1000 字扣 1 分。

 34.下课时间任课教师楼梯口值班安排:每年上期由楼梯口东端班级的任课教师值守(每年下期由楼梯口西端班级的任课教师值守;元培楼西端二、三、四楼每期都由最近班级的任课教师值守,且请二楼值守者还要照看好一楼),每节课的任课教师需提前六分钟到楼梯口值班守护学生安全(负责范围:本层往上与往下各二分之一层楼梯),缺席者扣 0.2 分/次。

 35.无教案上课的每人次扣 2 分/节(不带教案或无 PPT 课件上课的视为无教案)

 36.所有教师必须在通知发出的当天或次日下午 5 点前交教案给教研组长检查登记,缺交扣 2 分/次;查出未按教学进度写教案扣 1.5分/次;登记结果必须于通知发出的第三天下午 5 点前由教研组长交教导处存档,否则扣教研组长 1 分/次。

 37.任课教师必须要求班长登记缺课学生名单,并及时报告给班主任,如因未报而造成不良后果的扣 3 分/次,出现严重问题的由该任课教师负全部责任。

 38.学校检查教师的上课情况,若查到上课纪律很差扣 1 分/节,有 3 人以上打瞌睡的扣 1 分/次,家长向学校投诉教师上课学生纪律差,经调查属实的每次扣 5 分。

 39.听课少于标准节数的,每少一节扣 1 分。(每期校长、支书、教学副校长、教务主任、教务副主任 20 节、其余人员每期 10 节)

 40.期中考试、期末考试、全校统一的月考的考务扣分规定:监考不认真,被巡视员查出学生舞弊并通报批评的扣 0.5 分/人,监考员未收取考生试卷的扣 1 分/张;丢失考生试卷扣 2 分/张;重大失误每次扣 5 分。监考员、验收员每倒装一张试卷扣 0.5 分,每漏装一张试卷扣 1 分,学生没写姓名、班级等规定要写的项目的每张扣 0.5 分(前面各项以考场为单位,能落实到个人的落实到个人,不能落实到个人的扣该考场所有监考老师)。当一个考场有两个监考员时,必须一前一后监考,监考中监考员有批阅试卷或看书、看报、听 MP3、MP4、打电话、玩手机等违纪行为的,均扣 1 分/ 次,被上级通报批评的两倍扣分。

 41.因教师不当原因造成学生出走(以调查学生及相关教师为准)扣 10 分并自费负责找回;造成严重后果或影响的,即行换岗,无岗时待岗,待岗期间扣除当期学校所有福利待遇。

 42.晨练、课间操班主任必须到位,否则扣 0.5 分/次。

 43.班内有学生流失、辍学、转学等减少人数的现象,班主任必须立即向教务主任报告并登记,否则扣班主任 2 分/生。

 第五章

 教育教学成绩 44.每学期,教师教学成绩按所教班级成绩进行量化,教学效果分计算公式分:[1-n/(m+1)]×20;n 为名次,m 为年级该类班级数,特名记 20 分,计算结果四舍入保留两位小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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