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产公司工程质量控制工作制度 1.施工阶段的质量控制应以有关的技术标准、规范、规程、工程图纸、施工合同、测 试数据为依据,做到事前申报审查,事中旁站、平行检查、.巡视、事后复查验收。监督监 理单位的质量监理工作的过程和结果。
2.工程开工前,项目部应对承包商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承包商和分包商的资质、 项目经理部人员、特种工种上岗证资质等级进行审查。
3.专业工程师应对承包单位报送的拟进场工程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的质量证明资料进 行审核,并按规范的见证取样方式进行抽查,必要时自行抽检,对未经监理人员、专业工程 师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不得进场使用,并签发书面通知限期退场。
4.项目部负责安排专业工程师人员对施工过程进行平行检查和巡视,对隐蔽工程的隐 蔽过程、下道工序施工完成后难以检查的重点部位,安排人员进行旁站。
5.专业工程师应根据承包单位报送的施工测量放线成果、隐蔽工程记录和工序报验申 请表以及自检结果进行现场复核(附复核记录),符合要求的予以签认。对未经监理人员验收 或验收不合格的工序,严禁承包单位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
6.专业工程师应对承包单位报送的各项工程质量验证资料进行审核,符合要求的予以 签认: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监理人员对承包单位报送的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质量验 评资料进行审核和 现场检查,符合要求的予以签认。开发商复查。
7.对施工过程中的质量缺陷,监理单位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及时下达监理工程师通知, 要求承包单位整改,并检查整改结果。发现施工中存在重大质量隐患,可能造成质量事故或 己造成质量事故的,应及时报告总监理工程师。必要时,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工程暂停令, 要求承包单位进行整改。整改完毕并经监理人员复查,符合规范要求的,由总监理工程师签 发工程复工审批表。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工程命令均应事先向开发商报告,情况紧急时,事后 应及时报告。
8.对需返工处理或加固补强的质量事故,总监理工程师应责令承包单位报送质量事故 调查报告和设计院、开发商等相关单位认可的处理方案,监理单位应对质量事故的处理过程 和处理结果进行跟踪检查和验收。专业工程师负责整个过程监督。
9.当承包单位采用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时,专业监理程师应要求承包单 位报送相应的施工措施和证明材料。组织专题论证,经审定后予以签认。要报开发商审批。
10.监理单位每月均应将该月的工程质量状况及分析意见重大质量事件的处理情况,下 月质量情况预计和控制目标写入工程项目监理月报,报开发商,项目部编制月报上报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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