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信息宣传工作方案
教育信息宣传工作方案
东川中心小学教育信息宣传工作
实
施
方
案
为充分调动我学区教育信息宣传及教研工作积极性,促进我校信息宣传工作及教育教学质量进一步提高,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考核办法:
本方案由教务处负责实施,主要考核新闻信息宣传及教科研的业务工作、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根据中心学校相关制度任务分配到人,作为衡量教师教育信息宣传及教研工作的主要依据。
二、领导小组:
1、领导小组:
组长:郑东-洲
副组长:廖礼奎
小组成员:李晶
孟彩云
杨红晏
张衍耀
吴章庆
张衍忠
三、工作小组职责、要求:
1、学校要重视信息宣传及调研工作,将其纳入议事日程。
2、领导小组负责指导、组织、安排、协调全学区相关工作事宜。
3、各校领导小组负责具体实施,要求如下:
(一)以领导小组成员为组织核心,鼓励全校教师人人参与,信息宣传工作实行过程性考核,每周一统计,每月考核通报一次(领导小组负责完成市级报道任务)。
(二)稿件格式:信息题目用二号方正小标宋字体,正文用三号仿宋字体,行间距为固定值28磅,字数要求300字以上。标题中要出现单位全称和信息主题(一般附上照片体现真实性)。对于恶意提报虚假材料的,在全学区通报批评。
(三)稿件内容:“做学生爱戴的老师,办人民满意教育”是教育宣传工作理念,信息宣传要紧紧围绕这个理念,围绕深入学习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教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这个主题,把握以下几个方面的重点:
(1)贯彻落实各级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及市教体局年度工作要点思路、措施。
(2)教育教学管理中的亮点、创新经验与做法。
(3)学校精细化管理中的新经验和典型做法。
(4)推动学校特色发展、内涵发展的思路、经验和做法。
(5)在实施学校标准化建设和教育信息化建设中的经验做法及成效。
(6)德育工作中的创新思路、做法及成效。
(7)推进新课程改革,深入实施素质教育中的经验与做法。
(8)加强校园安全,创建“平安和-谐校园”中的思路、措施、经验、做法。
(9)在发展学前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中的经验和做法。
(10)干部教师队伍建设和依法治校、学校民-主管理等方面的先进经验和典型做法。
(11)师德师风建设教育活动中涌现的先进典型感人事迹和经验做法。
(12)深化“课内比教学,课外访万家”活动的经验和做法。
(13)学校重大活动开展情况。
(14)解决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的经验与做法。
(四)稿件形式:信息报道、新闻宣传报道,德育、教学、教科研等经验性、措施性、调研性信息优先择发。信息及宣传内容要与本校的教育教学活动紧密相关,否则不予认证。发送信息时,主题栏内要用具体详细的题目,含学校名称和活动内容,否则将严重影响核实。
(五)考核标准:
依据中心学校方案,结合我校实际,制定以下标准:
1、信息提报任务30条(含市级5篇)。每人每学期至少发表两条。
2、县级20元每条,市级30元每条。
3、发表的信息及宣传稿件,提交时须出示原件和复印件。
(六)投稿方式:①信件邮寄。②电子邮件。③网站直投。。
(七)学期末前(6月底和12月底),各位教师将每次发表的稿件打印并上交教务处。
东川中心小学
2012-2-27学校宣传工作方案2016-12-109:43|#2楼
为加大学校信息宣传工作的力度,向社会充分展示我校的教育教学成果,不断提升学校知名度,特制定我校宣传报道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上级有关文件及会议精神为指导,服务于学校的教育教学中心工作,推进学校的素质教育,建设一支责任心强、素质高的信息宣传队伍,完善奖惩激励制度,全方位地宣传学校,开创学校信息宣传工作的新局面,努力提升学校知名度,推动学校教育健康、和-谐、快速发展。
二、信息宣传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邓学兵
副组长:曹名利
欧阳斌
成
员:李昌良
陈小华
邓永华
陈盛奖
黄祥勇
刘仁军
雷党生
邓淑英
唐义平
王武田
三、宣传形式与内容
主要形式:《郴州教育信息》、《永兴教育信息》、《湖南教育》、《郴州教育》、永兴电视台、郴州教育电视台等以上的宣传媒体对外宣传报道。
宣传内容:教育教学改革、教师队伍建设、重大会议、校园特色活动、教科研活动及成果、师生培训、学校管理与发展等。
四、工作机制
1.建立学校“宣传中心”专栏,加强学校网站宣传,充分发挥
其宣传阵地作用。由学校办公室牵头,各处室、年级组宣传组成员协助及时上传新闻和信息,做到内容不断更新,栏目新颖多样。电教组给予技术支持。
2.学校办公室负责与县级以上媒体联系沟通,并发送新闻稿件。
3.所有外送稿件需先报信息宣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并留样备案。向上级报送或发表的稿件要及时上交办公室认定,以便做相应统计和评价。
4.实行信息报送、发表评估和奖励制度。
(1)评估办法:对各处室、年级组信息报送及宣传工作实行积分制,由行政服务中心负责进行核实、统计、汇总,以积分多少进行排名,每月通报一次,每学期结束后综合排名评估,与中心、年级工作效益相结合,同时评出若干个优秀通讯员。
(2)奖罚措施:除执行《学校新闻宣传奖励办法》外,学期结束时对评估结果前三名处室组给予奖励,评出5名优秀通讯员并给予奖励,并对质量高、影响大的报道给予特别奖励;对评估结果落后的通报批评。
(3)积分标准
(另附积分标准)
(4)同一稿件取最高积分,不重复计分。
(5)稿件要求,每篇稿件要求内容丰富,高质量、高层次,符合新闻报到要求。
附:积分标准
(一)报刊新闻宣传
1、县级:新济阳简讯一次记1分,200字以上3分,专版记6分。
2、市级:发稿一次记5分,专版一次记10分。
3、省级:发稿一次记8分,专版一次记15分。
4、国家级:发稿一次记15分,专版一次记30分。
(二)电视新闻宣传
1、县级:简讯1分,新闻3分,专题6分;
2、市级:新闻5分,专题8分;
3、省级:新闻8分,专题15分;
油市中学宣传办公室
教育宣传工作方案2016-12-1023:15|#3楼
大岭中学
教育宣传工作是教育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做好教育宣传信息工作,对于营造教育事业改革与发展的`良好氛围,推进教育事业全面协调发展,塑造南康教育新形象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宣传工作,特制定如下工作制度。
一、加强宣传、提高认识,把此项工作当作战略任务来抓
1、要进一步提高对教育宣传信工作的认识。做好新形势下的教育宣传信工作,是大力宣传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地位,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的需要;是营造教育改革与发展的良好氛围,动员全社会关心、支持教育工作,促进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协调发展的需要;是凝心聚力,着力打造“江西教育强市”的需要;也是转变行政职能,创新行政管理,推进教育政务公开的需要。因此,要把教育宣传工作当作一项战略性任务抓紧抓实抓好。要按照党的宣传思想工作要求,积极有效地运用舆-论工具,充分发挥宣传的舆-论导向作用,不断加大正面宣传的力度,及时、全面、准确地宣传党的教育方针、教育工作的重大政策部署和教育改革发展事业取得的新成就、新进展。
2、成立学校教育宣传工作领导小组,组
长:钟俊田
副组长:潘名?B温
瑛
成
员:刘群森
毛骏祥
廖信华
王志辉
兰
宇
全面统筹学校教育系统宣传信息工作,下设有宣传报道小组,具体负责新闻信息的撰写和报送工作。
宣传报道小组:
组
长:温
瑛
副组长:王志辉
成
员:语文组全体教师
3、要进一步提高教育宣传信息工作的质量和水平。要按照“围绕教育,服务大局”和“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要求,积极扩大教育宣传的覆盖面,丰富教育宣传信息的内容,不断改进教育宣传依信息手段,创新教育宣传信息形式,不断增强教育宣传的针对性、实效性和吸引力、感染力。
二、明确职责,健全制度,扎实有效地做好教育宣传工作
1、进一步明确教育宣传信息工作的职责。学校报道小组要根据职责要求,宣传报道小组做好教育宣传信息的报送工作和《南康教育》、“南康教育网”信息的编辑工作;信息工作小组负责做好教育网络宣传工作;各校要主动加强与市教育局宣传报道组的联系沟通,积极支持,相互配合,共同做好教育宣传信息工作。
2、要加强教育宣传信息工作队伍建设。宣传信息员的主要职责为收集、撰写和上报本单位教育宣传信息报道。要通过各种形式,广泛开展新闻宣传知识的学习、研究和培训,不断提高宣传信息的质量和水平。
3、建立学校教育宣传信息工作考评制度。要鼓励先进,鞭策后进,对宣传报道实行奖励,凡投稿一篇补助5元,用稿一篇县市级奖10元,地市级30元,省级40元,国家级100元。
4、建立新闻宣传工作保障制度。学校会大力支持宣传信息员的工作,积极提供新闻信息线索,鼓励宣传信息员写稿投稿,为其开展工作提供便利条件。
三、明确目标,落实措施,积极完成宣传工作任务
1、明确宣传工作目标,规划好年度宣传工作。形成层层抓落实,人人有责任的工作机制。我校各人本年度的宣传目标。
2、宣传报道组所有成员要采取措施,落实责任,采取有效措施,抓好贯彻落实,不折不扣地完成宣传任务,不断开创教育宣传工作新局面。
2012年教育宣传工作实施方案2016-12-1021:12|#4楼
为了适应新形势下全县教育改革和发展的实际需要,积极构建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的教育宣传工作格局,进一步提升教育外宣工作的水平和实效,营造教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的良好舆-论氛围,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提高社会对教育的了解、重视、支持为重点,以服务教学为中心,以推动质量提升为主线,紧紧围绕省、市、县重点突破性工作,立足全县教育发展大局,把握正确舆-论导向,坚持正面宣传为主,唱好主旋律,打好主动仗,不断提高舆-论引导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为推动全县教育事业跨越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舆-论支持。
二、工作目标
加强教育对外宣传管理,逐步形成组织健全,责任明确、管理规范、运转高效的宣传工作机制。力争在正面舆-论引导上有新成效,在教育特色工作宣传上有新突破,在管理质量宣传上有新举措,在“六园式”校园创建宣传上有新亮点,在网络对外宣传上有新发展,在校报校刊编办上走出新路子,在宣传队伍素质建设上有
新提高。努力实现优化思想、凝聚人心,助推工作、服务中心,鼓劲打气、鸣锣开道,宣传、推介展示形象四个目标。
三、具体任务
2012年,各中学、学区、九年制学校,县职业中专、东
“五星园丁”、“教学新秀”、“模范班主任”、“优秀教育工作者”等各类先进典型;宣传学生中涌现出的“实践之星”、“才艺之星”、“学习之星”、“科技之星”等各类品学兼优、学有特长的学生;宣传教子有方的好家长及捐资助学的各类社会有识之士。
(五)宣传各级各科课堂教学中的新理念、新方法、新模式及教育科研成果,实现先进经验的快速交流和推广。
(六)宣传各级政府进一步完善教育经费投入保障机制、为教育措办实事的先进典型;大力宣传发展职成教育、积极开展创业教育和创业培训、积极推动教育基础设施建设等情况。
五、宣传方式
(一)媒体宣传。各校(区)要充分利用省、市、县各级报刊、电视、广播、网络等多种媒体,通过消息、通讯、专访、图片等多种形式,对反映全县教育系统重大决策、重要会议、特色活动等情况进行及时宣传报道。各级各类学校要重视和支持各级新闻记者的采访活动,并根据工作需要,及时邀请新闻媒体记者就某些重点工作、特色做法和具有示范性、推动性的活动进行专题采访或专题报道。
(二)社会宣传。各级学校要充分利用会议、板报、墙报、橱窗、标语、横幅、校园广播、政务公开栏等阵地和形式,加大对教育系统的大型活动开展、重点突破性工作进展和阶段性工作成效的宣传力度。
(三)内部刊物。充分利用《全教育》杂志、《全教育
天地》网页等宣传渠道,宣传报道教育事业发展情况。各中学、学区要充分利用校报、校刊,传递教育信息,刊载师生作品、宣传教育成效;并积极创造条件,提高稿件质量,扩大稿件来源,向各级新闻媒体提供高质量的教育宣传稿件。
县局编辑部负责各校区校报校刊的业务指导工作,为确保校报校刊发挥对学校工作的宣传推动作用,引领并促进校园文化建设的开展,校报校刊栏目视稿件情况及宣传需要,建议作如下谋划。校报:四个版面依次设定为:第一版“教育要闻”,第二版“校园动态”,第三版“校园文学”,第四版“教学园地”;校刊:可选择设置如下栏目:“教育时政”“教研之窗”“开卷有益”“校园报道”“封页图文”、“刊首寄语”“佳作欣赏”“校园烛光”“真情一刻”“思想草根”。各栏目刊登的具体内容编辑部将以电子邮件下发各校区邮箱。
五、考核表彰办法
(一)考核办法
依据各媒体刊(播)发的新闻信息数量进行计分考核。原件由被考核单位(机关股室)提供,县局信息办汇总并提交领导逐一审查后提交会议商定。
1.被《全教育》电视栏目采用1条视频新闻,计3分;一个专题,计5分;被《全教育天地》网站采用1条文字(图片)新闻,计2分。
2.视频新闻凡被市级媒体采用的,每条计6分;被省级媒体采用的,每条计8分;被国家级媒体采用的,每条计10分。
3.图片新闻、稿件凡被市级报刊采用的,每条(篇)计5分;被省级刊物采用的,每条(篇)计8分;被国家级刊物采用的,每条(篇)计10分;
4.同一条信息只计最高分,不累计加分。
5.未完成相应宣传任务的校区,县级每欠一条扣2分,市级每欠一条扣3分,省级每欠一条扣4分。
6.在年终组织的校报、校刊展评中,获得优秀校刊加3分,获得优秀校报加2分。同类校(区)排在最后一名的扣2分。
7.局机关各股室全面完成向市局报送相应信息任务并刊登,每刊登一条发奖金10元;未完成任务,每欠一条罚股室每人罚金10元,并通报批评。
(二)表彰办法
县局坚持每年召开教育宣传工作总结表彰大会,依据考核结果,对在教育宣传工作和校报、校刊编办中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
1.先进单位的表彰。依据各校(区)完成宣传任务的情况,表彰前6名,由县局授予“教育宣传工作先进集体”称号。
2.先进个人的表彰。依据各校区通讯员在省、市、县各级媒体刊物上刊登的信息稿件数量和质量,表彰奖励10-15名优秀通讯员,由县局授予“教育宣传工作先进个人”称号。
学校因管理不到位或发生突发事件处置不力,被新闻媒体披露,当年不得参与教育宣传工作先进单位的评选;通讯员因报道失实或所在学校舆情严重影响教育形象的,不得参
与本年度优秀通讯员评选。
六、具体要求
(一)加强规范化管理,增强宣传工作的严肃性。教育信息宣传工作政策性强,影响面大,各校(区)要认真对待。凡涉及教育工作的公务采访活动,须经县局领导批准,由县局信息办统一安排,有关人员对采访活动要全力支持,配合做好工作。凡对社会影响较大的政策、重要文件和信息,必须报县局审定后方可发布。
(二)加强宣传阵地建设,形成立体化宣传格局。各校(区)要在积极上报新闻信息的基础上,精心创办校报校刊,按要求合理设计栏目,认真审稿排版,力求图文并茂,融知识性、理论性、生活性、趣味性为一体,力争办出水平,办出特色,让校报校刊成为学术交流和展示师生才华的平台,成为宣传校(区)特色的窗口。同时,完全小学以上学校要接入互联网,充分发挥网络快捷高效的优势,保证信息畅通。有条件的学校要积极建办校园网站,逐步实现网络、电视、报刊有机结合的立体化教育宣传格局。
(三)加强宣传队伍建设,形成有效的工作网络。全县教育系统信息宣传工作的主管责任人为县局分管领导和各级学校、幼儿园校(园)长,县教育局信息办负责指导和协调。
各校区(县幼儿园)、局机关各股室要确定1-2名责任心强、文字水平较高的同志担任信息员,从事信息宣传报送工作,学校要为其提供工作便利和条件保障;要加强对信息
员的管理和培训,促其热爱信息工作,加强学习,熟悉教育法律法规政策,认真做好信息采集和报送工作。
信息所反映的事件要真实可靠,有根有据;事例数字应力求准确,实事求是;上报信息要主题鲜明,言简意赅;上报的图片、视频要清晰生动。学校、学区上报的信息和报送的稿件须经单位负责人审阅签字,各股室报送信息前必须送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逐级审定签字。
(四)完善工作通报制度,形成科学合理的考核机制。各校区的宣传信息必须按月报送,不得突击上报。县教育局每学期通报一次提供信息和信息采用情况。对未完成报送任务或迟报、漏报重要信息的,将通报批评;对匿报、虚报重要信息造成重大损失或不良影响的,将严肃追究责任。
星桥完小教育信息宣传工作方案2016-12-1020:38|#5楼
为深化教育改革和发展,向社会充分展示我校的教育教学成果,不断提高学校知名度,增强教育的社会信誉,促进全社会关心、支持教育,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根据《梁平县教委关于印发〈梁平县教育系统宣传信息工作方案〉的通知》和有关文件及会议精神为指导,服务于学校的教育教学中心工作,推进学校的素质教育,建设一支事业心强素质高的信息宣传队伍,完善奖惩激励制度,全方位地宣传学校,开创学校信息宣传工作的新局面,努力提升学校知名度,推动学校教育健康、和-谐、快速发展。
二、组织机构
组
长:曾卫平;
副组长:李直荣
成
员:蒋朝江、蒋?、罗洪江、唐万娟、王久富、张高川
三、宣传报道重点
1、德育首位原则,加强学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措施、典型经验。
2、教育教学改革。如教案改革、师生评价制度、改革课程改革、课堂教学改革等。
3、教师队伍建设。教师职业道德建设和教师结合能力培养、教科研能力培训、现代教育技术培训等。
4、学校教育教学成果及教书育人先进典型推广。
5、动态新闻及热点新闻。如重大节庆活动、革命传统教育、爱国主义教育、两史一情教育、素质教育展示活动、文体活动等。
四、工作要求
1、要求教师和学生的作品均需原创,不得抄袭。投稿之前要字斟句酌,做到没有错别字,语句通顺,学生作品必须由指导教师修订改正后方可投稿。各校应鼓励教师多写,用心创造精品信息。
2、为了提高稿件质量,学校上传材料均应由校长审核同意,再按规范操作,上传至教育网相关位置。
3、稿件益精不益多,各班每周不少于1篇。各班要以班主任为龙头,号召学生、科任教师参与到信息队伍中来。
4、要坚持正面宣传为主,唱响主旋律,打好主动仗。要坚持贴近实际、贴近师生、贴近生活的原则,善于用群众语言和群众容易接受的形式组织开展宣传教
育。要做到公正客观,实事求是,增强说服力和感染力,增强教育宣传信息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五、奖励方法
为了促进通讯员和全体教师的投稿积极性,鼓励教师勤钻研、乐耕笔,我校专门设立信息奖励制度,稿费标准:在国家级报刊杂志上发表文章的一篇奖60.00元,,在市级报刊杂志上发表文章的奖励一篇奖40.00元,在县广播站发表一篇奖30.00元,在梁平报发表一篇奖20.00元,在梁平教育发表一篇奖20.00元,在梁平教育网发表一篇奖15.00元,在梁平信息网发表一篇奖10.00元。学校于每年年底如实统计,经学校审核后在放寒假前一次性兑现。(凡发表文章的符合条件考核加分的按原方案执行。稿费仍如数付给。)星桥完小
2015年1月18日
宜昌市教育局政务信息和新闻宣传工作规定
一、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教育政务信息和新闻宣传工作,促进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提高工作质量和水平,为全市教育事业改革和发展营造良好舆论氛围,结合当前我市教育政务信息和新闻宣传工作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学校和单位,各县(市)区教育局和市直各民办学校可参照执行。
第三条
市教育局成立教育政务信息和新闻宣传工作领导小组,统筹领导全市教育系统政务信息和教育宣传工作。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学校和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教育政务信息和新闻宣传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建立健全本科室、学校和单位的政务信息和新闻宣传工作组织体系、责任体系和工作机制,选拔政治素质较高、熟悉业务、文字能力较强的工作人员承担教育政务信息和新闻宣传工作。
二、政务信息
第四条
本规定所称教育政务信息是指:
1、国家、省、市出台的重要政策贯彻执行情况;
2、省、市领导重要讲话和批示的贯彻落实情况;
3、重要工作、重大项目的进展情况;
4、重要政策、领导重要讲话和批示、重要工作、重大项目等在执行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出现的新情况及建议;
5、教育重要工作动态;
6、各级各部门重要工作部署及完成情况;
7、在促进改革、加快发展、维护稳定中对出现的具有倾向性、苗头性的情况与问题,原因分析、对策建议的调查报告;
8、关于教育工作创新的重大研究成果;
9、上级部门专门指定要求报送的信息.
第五条
市教育局刊发教育政务信息的主要载体为:
1、《宜昌教育工作》简报:主要侧重于宣传教育工作重要政策与措施,反映教育重点热点难点工作,推广宣传先进典型。
2、《宜昌教育》杂志教育政务信息栏目:主要侧重于反映教育体制创新、机制创新、制度创新、方法创新、教学创新的研究成果和工作成效。
3、宜昌教育信息网:主要侧重于教育政务公开信息和教育工作实时动态。
第六条
各县(市)区教育局、局属各学校、市直各民办学校信息报送的重点内容是:国家、省、市有关精神贯彻落实的效果情况和调研信息,市教育局重点工作的部署、进展和效果情况,本地、本校发展、改革、管理、创新的新思路、新举措、新成果,有关教育的社情民意。
第七条
局属各单位政务信息报送的重点内容是:国家、省、市有关精神的贯彻落实情况,市教育局重点工作在本单位贯彻的做法和效果,本单位发展、改革、管理、创新的新思路、新举措、新成果。
第八条
局机关各科室政务信息报送的重点内容是:国家、省、市有关精神贯彻落实的效果情况和调研信息,市教育局重点工作的部署、进展和效果情况,先进典型和先进经验,重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分析和建议。
第九条
教育政务信息报送的基本要求为:
1、真实性。必须源于客观实际,实事求是。反映工作进展和成绩的信息要恰如其分,反映问题的信息要真实可靠。
2、准确性。反映工作和事件的性质、规模、过程、细节等要力求精准,切忌模棱两可、张冠李戴。原因和背景分析要入理、得当,给出准确有益的启示。信息的主题鲜明、文题相符、言简意赅,力求用简练的文字和有代表性的数据,反映事物概貌和发展趋势。
3、全面性.报送信息的要素要齐全,要坚持全方位、宽领域、多角度地提供信息,防止以偏概全、顾此失彼,确保信息的完整性。既报喜又报忧,真实反映事情的全貌。
4、典型性。重点反映改革和发展进程中的新情况、新问题、新思路、新举措、新经验、新成果,能引领方向,具有示范意义和借鉴作用。
5、时效性。对信息快收集、快分析、快传递、快反馈,及时将各类动态信息加工整理上报。重要工作部署、重大活动、重要典型和经验在一周内报送信息。
第十条
教育政务信息报送渠道和要求为:
1、《宜昌教育工作》简报.局办公室负责编发,每篇稿件3000—4000字左右,报送电子邮箱:ycjyj999@126.com,报送电话:6443663.各县(市)区教育局、局属各学校和单位、市直各民办学校、机关各科室每年至少报送1条政务信息到局办公室。
2、《宜昌教育》杂志教育政务信息栏目。《宜昌教育》杂志编辑部负责编发,每篇稿件1000—3000字,报送电子邮箱:ycjyxxy@126。com,联系电话:6459451。各县(市)区教育局、局属各学校和单位、市直各民办学校、机关各科室每两个月至少报送1条政务信息到《宜昌教育》杂志编辑部。
3、宜昌教育信息网。宜昌教育信息网编辑部负责编发,每篇稿件500—1000字,力求图文并茂,具体报送要求依照网站相关规定,联系电话:8853856。各县(市)区教育局每月至少报送3条政务信息,局属各学校和单位、市直各民办学校、机关各科室每月至少报送2条政务信息到教育信息网.
第十一条
政务信息公开要按照政务公开基本原则和涉密信息管理基本要求,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依照《宜昌市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实施公开。
三、新闻宣传
第十二条
本规定所称教育新闻宣传工作是指:新闻发布会、接受新闻记者采访、邀请新闻记者参加各项业务活动的新闻报道、向各新闻单位和网站发布新闻等.
第十三条
高度重视新闻媒体的政策宣传和舆论监督作用,加强与媒体的沟通和协作,热情接待,耐心解释,周到服务,从维护好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做好教育新闻宣传工作.
第十四条
严守新闻宣传工作纪律,坚决防止泄露党和国家秘密,正在研究讨论中的政策建议不得对外发布,暂时不宜公开的信息不得对外发表。
第十五条
按照“导向正确、及时准确、公开透明、有序开放、有效管理”的原则,做好突发事件的新闻发布工作.坚持快报事实,慎报原因,牢牢掌握突发事件新闻发布的主动权。
第十六条
建立完善新闻发言人制度,以及时、准确、规范地对外发布教育新闻,更好地为教育改革和发展服务。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各学校(幼儿园)可参照《市教育局新闻发言人制度》建立本部门和单位的新闻发言人制度。
第十七条
日常新闻采访,须经局领导同意,由局办公室负责统一安排,未经同意,各科室和局属单位不得擅自接受采访。经批准的新闻采访,由相关科室或单位主要负责人接受采访,主要负责人外出时,可委托相关负责人接受采访.接受采访前,科室(单位)必须认真准备,涉及重大政策和敏感问题的,要送局主要领导审定.接受采访时,必须严格按照经审定的新闻口径表述,不得擅自发挥。各新闻媒体的采访要求,原则上不宜简单拒绝,确实不能安排的采访,要做好解释工作,争取理解和支持。
第十八条
各科室和局属单位要积极主动做好业务宣传工作.科室和局属单位与媒体开展新闻宣传合作,如进行专题宣传、整版报道、栏目合作或者共同组织开展相关活动等,均应报局办公室批准后方可实施。科室和局属单位召开的工作部署性会议,拟邀请媒体记者参加的,须会前报局办公室,由局办公室通知新闻记者参加。
第十九条
宜昌教育信息网是我市教育新闻宣传的主要阵地,各县(市)区教育局、局属各学校和单位、市直各民办学校、局机关各科室应充分利用宜昌教育信息网开展新闻宣传报道.网站由市教育技术装备站(教育信息技术中心)负责日常技术维护,新闻宣传报道编发由网站编辑部负责审核。市教育局鼓励和支持各县(市)区教育局、局属各学校和单位、市直各民办学校多在国家、省重要媒体上发表宣传报道,局属各学校和单位、市直各民办学校在上述媒体上发表的新闻宣传报道,发表前需送局办公室审批。
第二十条
遇到突发事件,参与处置的各县(市)区教育局、学校等单位负责协调现场记者,同时向市教育局办公室报告情况.各县(市)区教育局还要立即向当地党委宣传部门报告,并协调解决.市教育局信息宣传联络员要立即向市委宣传部、市政府办公室提供基本情况和素材,并请市委宣传部、市政府办公室负责协调相关新闻报道。
四、附则
第二十一条
对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学校和单位、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各民办学校的政务信息报送和使用情况,每半年进行一次通报。
第二十二条
市教育局建立教育政务信息和新闻宣传工作考核制度,将信息宣传工作情况纳入市教育局目标责任制管理考核内容。
第二十三条
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实行,由局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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