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土中国读后感(通用13篇) 乡土中国读后感(通用13篇)《乡土中国》是当代社会学家费孝通的一部社会学著作。它最早发表于1948年。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乡土中国读后感的文章13篇,欢迎品鉴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乡土中国读后感(通用13篇) ,供大家参考。
乡土中国读后感(通用13篇)
《乡土中国》是当代社会学家费孝通的一部社会学著作。它最早发表于1948年。
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乡土中国读后感的文章13篇,欢迎品鉴!
一千个读者意味著一千个哈姆雷特。此篇言论所及,不过也就是那些将我脆弱引爆的事物。或晴或相公,不虚你一苦笑揭过。很久以前,一行披上毛发的人脊部微弯角着在丛林中找寻食物,苍莽不见天日。途遇几只猴子,它们南宫着长臂在盘根错节的大树之间弹跳。猴子们的眼中八十就是奇特的色彩,也许就是在困惑眼前与自己形貌相近的生物为何在地面四肢奔跑。而地面上的这行人在收集野果的罅隙里,偶尔目光横过藤蔓上挂着的猴子,也就是充满著了轻蔑与轻视。狂风骤雨在我看来就去,当骇人的雷电在空中满江红作画时,山洞里的一群人瑟瑟颤抖得涌入在一起,惊恐地望着天空。冷却着的火堆驱赶了一些大雨增添的寒意,火堆里的几块野兽骨头早已火辣辣得发黄。
丛林里此时可不平静,方才悠哉享受时光的猴子们突然慌了手脚。雨水猛地砸落下来,劈头盖脸地给了猴子们不大不小的教训,老猴子引导着小猴子在藤蔓间翻转腾挪。无论是选择了直立行走的人还是栖息在树上的猴子,在大自然的暴力面前都露出了生灵所共有的畏惧。暴雨过后,人们一如既往的轻蔑,猴子一如既往的疑惑。许多年了,那些猴子和那些人都似乎消失,似乎消失在了历史的长河里。人类的聚集效应是不可避免的,因而会产生复杂的社会关系。城里人笑话乡下人落后老土,乡下人却也在腹诽城里人不辨菽麦。围城里的世界日新月异,人们的生活朝着他们所期望的方向飞速改变。围墙之外的乡下呢,这里的人们保有着“生于斯,长于斯,死于斯”的传统观点。即使由于人口压力大,流失离开的青壮年也多是思想跟随潮流向往城市生活者居多。就这样,城市者愈加城市,乡村者愈加乡村。达尔文的进化论告诉我们,同一种生物由于地理隔离会渐渐得产生生殖隔离。一堵围墙把本是同根生,本都归属于大河流域的人们隔得老远,不是距离,而是思想。那么,城里人与乡下人观念的渐行渐远就变得无可厚非。乡土是一个最基本的起点。中国自古是一个粮食大国,世世代代总有一些人耕种在土地上。
而这些人中,也料想不到一些世世代代作息在这片录自祖辈的土地上。时代如何发展,这一方乡土却是不能荒废。城里人就是乡下人开枝散叶的果,这句话也许谈的不好,但却是切中肯綮。有人谈,曾看见中国人在适合耕作的大草原上垦地耕种。我想要那个中国人应不是城里人。这样推论并非存有什么要风得风之见到,而是是充分反映观念同意人的犯罪行为模式。乡下人死守着乡土存活,生活长久地保有著一种安定性。最切合小自然的生活,使他们存有了最为节约生命的生活方式。智慧的东西往往发挥作用长久而缓慢。这就是带着思维框架的城里人所无法认知的,故而称作“土”。“土”就是那些真正的乡下人最宝贵的品性,就像是城里人所谓的“自尊”。在乡村社会,最少存有用处的就是文字。祖祖辈辈遭遇的问题几乎不能发生变化,几本厚厚的手札就是telus比不上言传身教。乡下的房屋都就是平铺开去,很少存有耸立的层式结构。屋前屋后一嗓子就可以相互联络,这不是围城里空间半封闭的巢穴式住宅,声波不能四处相撞散射不必害怕引发共振倒塌。
也曾看见过乡村不须要技术创新的观点。我对此不执一言。传统的婚丧嫁娶与西洋的婚纱教堂孰优孰劣?就是趴在咖啡馆里一杯一杯咖啡还是在夕阳下躺在旧藤椅上品一壶旧茶?存有即为合理。技术创新意味著斥陈。当机械化操作方式遍及农田的时候,那份横越了数千年的苍凉风情是不是也在无奈感叹。乡村就是傲慢的,乡村不拒绝接受技术创新。城里的人如今最缺少的就是归宿感。这样谈也许就是有点儿唯心主义。其实一个人在哪里生活过的时间长了,自然就可以产生憧憬与歌颂。
条条框框极具几何特色的城市建筑群,也许那些棱角在城市人的眼里能够泛出温润的光。可有时依旧敌不过乡下干瘦的枯枝。说白了,城里人不懂得乡下人的土,乡下人不明白城里人的醉。中国是从乡土中诞生的,那么不管如何进化如何发展都总会带着一些乡土色彩。这是褒扬。一个没有历史没有过去的产物是何其可怕。乡土中国最具特色的还是它的差序格局。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完全是不断变化的,像一颗石子丢进水激起了层层水波。石子是你,水波是你的人际关系。这种东西在中国生活得久了就会自然明白,不可言传也不得言传。城市最终要回归乡村。只是现阶段城市和乡村的发展模式偏差很大,城市愈加陌生,乡村也变得不完全纯净。不管是身为城市人,还是乡村人,都应当正视自己的身份。所不了解的,永远不要去轻易诉说。就像不确定性原理,世界上从来没有人能看清楚真相。行文到了结尾,你也许会说这不是一篇规范的读书笔记。但我觉得,我所言的正是我阅读《乡土中国》的切实感悟。世上本没有标准,怯于探索与墨守成规诞下了一套逻辑化产物。开卷有益。只要阅读,必有所获。
在费孝通先生的《乡土中国》一书中,明确提出了一系列关于乡土社会的概念。其中,费和教授将乡土社会归纳为“礼治社会”,且还是一个“无讼”的社会。的确,乡土社会由于其空间流动性大,人与人之间相处纯粹的特点,使法律在这个社会中充分发挥的促进作用极其非常有限。人们似乎仅仅靠“礼”就能够保持较好的秩序,彼此之间发生冲突也不能谋求法律途径化解,而是通过协商庭外和解。这就使人们指出乡土社会就是一个“无讼”的礼治社会。
“无讼”,是费孝通先生对于乡土社会中一种现象的描述。具体说来就是在乡土社会中的人们依靠自身的道德教化,人与人之间和睦相处,纠纷和争议都通过协商解决,而不是采取诉讼的方式的一种理想化状态。由此,人们认为乡土社会是一个“无讼”的礼治社会,在这个社会中不需要法律的存在。
在古代,封建统治为了保护其自身统治者,须要对整个社会展开管理。封建社会“无讼”文化就是统治阶级保持社会秩序,同时实现长久统治者的须要而明确提出的,并通过痴讼、压讼、攻灭讼等方式去达至这一目的。从儒家创始人孔子最早明确提出“官属,吾犹人也,必也使无讼乎”,至宋代小诗人苏东坡声称“读书万卷来读律”;从早期专门从事法律工作的讼师(即为现代的律师)被民众称作“讼棍”,到常提出诉讼诉讼的人被指出就是“搬弄是非”之人或游手好闲之徒;从封建制度官吏政绩考核中擅于教化,擅于息讼、止讼的考核标准,至国家机器使唤以严刑峻法逼使民众视法为畏途,产生厌讼情绪,充分反映出来中国封建社会在几千年的历史时期中对诉讼实行的压制、遏制的指导思想和犯罪行为标准。从这一方面说道,产生“无讼”的原因并不仅仅是社会中的人们能靠礼的教化
保持正常的秩序,或者说考虑到人际关系等方面的因素,而也可能将是因为统治者或司法官吏期望没有人去诉讼或少诉,从而积极主动的主张无讼。但这种情况较多的发生在封建制度专制国家中,在现代国家应当很少存有这种情况。国家虽然也期望社会中尽量发生无讼的情况,但并不能主动的回去干预;另外,现在的法官并不建议与领导者的思想维持高度一致,他们也可以单一制展开裁决、裁量,且他们都就是靠自己的力量谋求案件的双方当事人自行协商、协商,这与乡土社会中双方当事人自行协商有所不同。
儒家认为,和谐包括天道自然和谐、天人和谐和人人和谐,这些决定着国家和个人的幸福。特别是人与人之间的和谐,讲求互谅互让,自己要正名分,明等差,并使各人都能够安分守己,避免发生纠纷和矛盾。即使发生了纠纷,也应力图通过和解,调处息讼,使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为了达到和谐的理想境界,人们就应奉行中庸之道为做人处世的行为准则。在这样的哲学思想长期影响下,“无讼”观念的形成则是自然而然的了。”著名比较法学家勒内·达维德对中国人的这种和谐与中庸之道有较深的感悟:“中国人一般是在不用法的情况下生活的。他们对于法律制定些什么规定不感兴趣,也不愿站到法官的面前去,他们处理与别人的关系以是否合乎情理为准则,他们不要求什么权利,要的只是和睦相处和和谐。”
尽管我国的司法制度在逐渐健全。但据笔者熟知,在很多地方,如果不是出现非常轻微的事故,例如暗杀、射杀或者就是其他产生了严重后果的事件,人们通常都不能挑选诉讼的方式。有的是因为真的这件事太小,不愿控告;有的则就是当自己的权益受侵犯的时候挑选躲避的方式,有的则就是不晓得可以向法院提出诉讼诉讼。总之,“无讼”的现象还普遍存在,须要国家对这一方面强化教育与指导。
费孝通先生对于传统中国农村社会的经典表述,深刻地体现了中国基层社会所特有的文化渊源和秩序传统。其学术贡献是毋庸置疑的。但是,自从他提出“礼治社会”这一概念以来,就一直被人不假思索地加以援用,以致人们普遍都以为,中国传统农村社会秩序的维持是“唯礼无法之治”。对于“无讼”的观点,我们应辩证的看待,尤其是它产生的社会基础。不能认为在礼治社会中就没有法的存在,或者说在这样的社会里就不需要法。在现代社会中,如果说没有法,个人的权益是很难得到公平的保护的;至于法在礼治社会中的作用,则需要依赖于时间来证明。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尤其是在广大农村地区,如果双方的纠纷没有达成和解,也就是他们寻求的调解组织调解失败后,就会建议一方当事人去法院起诉另一方当事人。这可以从另一个方面说明,当和解不成的时候,人们是会寻求法律途径解决问题的。在这个时候,双方的矛盾必定是达到了不可化解的地步,且彼此之间的关系也恶化,并不会担心将对方起诉到法院后会产生不利的后果。所以,我们不能片面的说乡土社会还是原先那个保持流动不变的社会,人们还是一味的寻求和解,当送法下乡的活动进行这么多年后,人们的观念总归是有些变化的,特别是侵犯了他们的重大利益时还是会依靠诉讼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费孝通先生说道,“从基层上望去,中国社会就是乡土性的”。从古至今,农民人口在社会总人口中比重就是很高的,农民对社会的进步发展也做出了很大贡献。做为一名从
农村跑出的学生,我深感极其自豪。以前对自己生活的村子没太多观后感,在读《乡土中国》后再回去回忆起,乡土社会果然都就是大同小异的。
在农村生活,土地就是命根子,也正是那些广袤的土地养活着一代又一代的中国人。小的时候跟随父母到田里去播种或者收割,印象最深的是刮开盖好的薄膜种玉米籽,再就是在秋收时节抱麦子。在北方,割麦是农活里最苦最累的活,农民割麦的姿势用“面朝黄土背朝天”来形容最恰当不过,母亲心疼我,没有让我割过麦穗,于是我开始找寻新的“营生”——挖苦菜。现在想来,土地真的好神奇,你播种它会生长,你不播种它也生长。苦菜就是那种自然生长的植物,挖它并不费事,田地里到处可见,不一会儿就能挖一小筐,带回家后用水淘了就能吃。“非典”那年,母亲不信任小卖部的菜种,我就天天出去挖,那段时间家里足足吃了一个月的苦菜。在乡下,生活好像不用怎么花钱,吃的自己都可以种,家家户户都有一口井,梨树、沙枣树什么的也都有,柴火有葵花杆子和玉米棒棒,逢年过节的时候买些糖果、穿件新衣裳就是了。可见,土地孕育了多少生命,人们聚村而居确有一定道理。
费孝通先生分析说道,中国农民聚村而位居的原因大致说来存有以下几点:
一、小农经营每家耕地的面积小,所以聚在一起住,住宅与耕地不会距离得过远;
二、因水利灌溉的须要,他们聚在一起居住,合作出来比较便利。
三、为了安全,人多了容易保卫。
四、土地公平承继的原则下,兄弟分别承继祖上的遗业,并使人口数量在一个地方一代一代地快速增长,沦为相当大的村落。我生长的村子就是由第二点和第三点同意的,因为我们那里没农场,也不是以姓氏命名的村落,人们聚居地一起除了就是种习惯外就是合作的须要,村子里称作“变工”。尤其就是在打麦场、绞玉米和刨籽瓜时节,由于每家的劳力非常有限,人们可以就近叫做着乡邻一起用料,效率也低,今天一起回去张三家踢麦子,后天再回去李四家刨籽瓜,也就是“变工”。这里没任何商业行为,人们似乎约定俗成了某种共同遵从的规则,指出这样搞就是理所当然的,因为这就是一个没陌生人的社会。
社会学里分出两种不同性质的社会:一种并没有具体目的,只是因为在一起生长而发生的社会;一种是为了要完成一件任务而结合的社会。前者是礼俗社会,后者是法理社会。乡村属于前者,费孝通先生在书中说道,乡土社会是靠亲密和长期的共同生活来配合各个人的相互行为,社会的联系是长成的,是熟习的,到某种程度使人感觉到是自动的。只有生于斯、死于斯的人群里才能培养出这种亲密的群体,其中各个人有着高度的了解。我无比庆幸自己的童年能在乡村度过,和我同龄的一代都是村子里的爷爷奶奶、叔叔阿姨看着长大的,整个村子里的人都知道我,我也认识整个村子里的人,而父母这一辈的人基本上都是称兄道弟,平时见面都会很亲切地打招呼。乡村里的人都是彼此熟悉的,熟悉是长时间、多方面、经常的接触中所发生的亲密感觉。现代都市最缺少的也就是这种感觉,门对门的邻居尚且不认识,更何况楼里和小区的人,于是,在乡土的本色里开始产生出陌生的社会。
学者将东西方人民的性格并作比较,说道在西方社会之争的就是权利,而在我们的社会却是讲交情。对于这个问题,也必须从乡土社会抓起,它就是孕育出所谓现代人的脊梁,现代人最根深蒂固的共性从乡土里增添的,也就是影响中国千年的儒家文化导致的。中西方的主要区别就是差序格局的相同,也即为群己、人我的界限取识问题。西方人倚重的就是团体,而且公私分明,中国人则不然。就拎“家”来说,就是最能够伸缩自如的了。“家里的”可以指自己的太太一个人,“家门”可以指伯叔侄子一大批,“自家人”可以包罗任何则表示接吻的人。自家人的范围就是因时因地可以伸缩式的,小至数不清,甚至天下韦尔尼一家。每个人都存有一个关系网,似的把石头偷在水面上出现的一圈圈波纹,里层就是和自己最亲近的人,然后就是各种交情程度相同的人们了。
中国的本色是乡土,而现在的主流是争相到城里立足,一些人是因为土地的有限接纳不了村里人口的增长,另一些人则是赶时髦。乡土社会发生了变迁,从血缘结合转变到地缘结合是社会性质的改变,也是社会史上的一个大转变。就像费孝通先生在结尾所说的,乡土社会是靠经验的,他们不必计划,因为在时间过程中,自然替他们选择出一个足以依赖的传统的生活方案。如此,希望土地依然是大自然哺育生命的土地,希望乡村的生活更加美好!
当我看见这本书的书名时,第一反应就是——做为一个由五千年文明的国家孕育出的子女,费孝通先生写下的这本书,应该我们回去念。
文章开篇即提到“中国社会的基层是乡土性的”。说明中国从根本上讲是一个农业大国,而作为农民,自然而然的被视为“乡下人”,因为“乡下人”这个称呼,从褒义上来讲,它表示的是农民淳朴,忠厚,本心做人的性格:从贬义上讲,则带着几分蔑视,意味着农民的愚昧、木讷、迟钝、没见识、没文化、落后的常态。
中国封建社会时期,自己自足的小农经济就是经济基础,农耕文明就是中华民族的传统文明,其实早就打下了中国社会“乡土性”的文化基础。农民的生活有赖于土地,自古以来,农业的发展就是在土地的基础上。农民收割、耕田都必须靠土地。所有的农业都有赖于土地,所以,这在一定程度上,管制了乡下人对于农业的无土栽培。同时也说明了土地对中国社会存有关键意义。
在“文字下乡”一文中,作者说明并阐述了中国的乡土社会是一个熟人社会,乡民生活在一个狭小的圈子里,人们在生活上社会作业都是与一些熟人。这就意味着人与人是直接接触的。而作为文字,字是人与人之间间接接触的工具,是依赖象征体系和个人的记忆而维持着的社会共同经验。所以,在乡土社会这一熟人社会中,“文字”处于一种非必要状态。人们喜于用语言表达和交流,所以文字下乡必定会受到一定阻碍。文字作为一种知识和经验的传播媒介,要在乡土社会中得到广泛使用,就必须要使文字渗透到乡土社会中。也就是现只有中国社会的乡土性的基层发生了变化,文字才能下乡。
《乡土中国》这本著作充分反映了中国的实际状况,又就是具备很强的理论深度的著作。在中国学术界,具备很大的影响。沦为许多学者研究中国问题的必修课书目。
回顾宋朝时著名的《清明上河图》,还原出来的中国乡土社会特有的“日出而做,日落而息”的祥和、安定的社会。而今,在党的领导下,老百姓的日子期盼更富足、祥和的社会生活更让人期待。全民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主义价值观,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已成为新一代中国社会的必然发展方向!
存有这么一句话,无论什么时候,只要你想要介绍中国就一定必须先写作《乡土中国》。因为它可以使你介绍确切什么就是中国。
这本书回答了中国是如何崛起与什么是中国特色。《乡土中国》是费孝通著述的一部研究中国乡村实质的作品。全书有12篇,涉及乡土社会的人文环境、传统结构、权力分配、道德体系、法礼、血缘、地缘等各方面。文章共十四章,一环扣一环,所以当我在第一章感到疑惑时,我就知道我注定读不懂这本书,但好在坚持读完一本书后还是获得了一些感悟。
在写作过程中,费孝通的观点一点一点地渗透到了我的脑海,像存有一只小虫子不停地在心口停下。整本书以通俗的语言阐释了中国人的社会操作系统,其内涵远远流长,十分经典。所以就没了外国人都在费尽心思地研究这一本书,研究这个作者。《乡土中国》就是一本很顺利的书,虽然页数不多,仅有100去页,但它的内涵的确就是很深邃,所以这么多年来它不断更新出版发行,越来越多的人回去写作它,更有的人反反复复写作这本书,以期可以不断提高自己的文学素养,也好在每一遍都会存有代莱体悟与思索。
人们总在口头上喊着中国崛起、中国模式、中国特色和中国制度,倘若读不懂这本书,不明白中国的本质,大多都是空想。中国是一个古老的国家,从基层看,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被称为土头土脑的乡土人才是中国的基层,可现在的人们却是带着几分蔑视的意味去看待乡下人。书中讲,乡土社会是相对静止绝对运动的,所以它的发展就相对比较缓慢,尽管一直在变革但是社会性质还是没有改变,土气就成了乡下的一种特征。因为乡下人的生活是固定的,早起劳作晚上归家,也没有别的活动,更不会想到其他。因此乡下人的生活被局限在了泥土里,乡下人熟悉了根植于土地的所有习惯,加上辈辈相传,无需其它就足以支撑他们的一生。从乡土社会转入现代社会的过程中,也出现涌入的东西无法进入乡土社会生活的情景,免不了冒出一些笑话。所以乡下人被骂做老土、愚蠢,难以成为衣锦荣归的去处。
书中作者抒发的观点就是,在乡土社会里不能用文字,决不能说道就是可笑的整体表现。我也就是十分赞成这个观点的。在现代化的过程中,我们压过乡土社会。文字已沦为现代化的工具,时时都有赖于文字。乡土社会中发生的文盲,并非出自于乡下人的可笑,而是乡土社会的本质。纯粹以文字和语言的角度回去抨击一类人就是错误的,因为文字和语言只是表达情意的一种工具,并非唯一工具,乡下人不是学没法文字,而是显然不须要文字,文字在乡下,没丝毫的生存空间,所以文字进社区就是很难对乡下人产生小的影响的,但这绝不是因为乡下人可笑,而是在日常生活中,他们没用文字去协助他们日常生活的须要。
书中也提到文字下乡不是一朝一夕就可以完成的,中国社会乡土性的基层发生了变化,也是建国后的社会改造,大规模发展工商业,中国完成了农业国到工业国的转型,商品经济和城镇化的发展打破了空间和时间上的阻隔,打破了乡土社会的基础,文字才能成为大众的需求,所以才能带来真正的文字下乡高潮。
其实谈及中国社会的特点,使我第一个想起的就是中国人的关系,与其他国家相比较出来就是最最特别的。对于书中的差序格局,阐释了消解社会结构的特征,以己为中心像是石子通常资金投入水中,和别人联系变成了社会关系,可以随着个人的实力而伸缩式,代表一种自我主义,一切价值以己启程,所以可以产生贪婪。中国人“贪婪”的印象也一直为外国人诟病。
我认为中国人的做事准则是挺含糊的,不像外国那么严厉执法,中国是一个尽人情的国家,中国的道德和法律都得看所施的对象和自己的关系,而加以程度的伸缩。这是我们从小生活环境就可以感受到的,一切普通的标准并不发生作用,一定要问清了,对象是谁、和自己是什么关系之后才能决定拿出什么标准来。所以从古至今,中国人都找关系办事,找亲朋好友捎根烟塞红包也成了屡见不鲜的现象。当然这种现象主要发生在旧时代。
中国人同情被动的人们,所以真正地继续执行起至司法去,一旦被惩罚,违法者挂出来楚楚可怜的姿态,就可以获得社会各界人民的原谅,而在国外,一旦被捉到,违背了法律丝毫没情面可聊,这就是中外非常大的相同,这从挤占应急地下通道的行政处罚便可以窥见。中国在之前管及得就是非常的吉了,因为中国人总是不忍心死而复生不出心回去,不好在中国的规章制度一直都在不停健全,至现在21世纪中国的规章制度已经相当的健全了,即将到来的2022年,现在也可以预知它的光辉。
很多的乡土性都被慢慢地被新型法所代替,现在的社会已让相同社会那种融合的事情体系认证淡化,以前最重要的人情已经难以维持相互间的权利和义务的平衡,现在的社会朝着更科学更秩序的方向发展。
总之,旧社会沿用下来的确可以对祖祖辈辈产生影响,但在社会不断更迭制度的同时,总会贯彻落实那么一个精神:取其精华,回去其糟粕。但社会学永远不简单,社会的发展问题,永远不能存有一致的意见,人们可以一直研究,一直争议,一直改良,一直进步。中国朝着更好更快的方向发展,在小学作文中的2022年马上就要到来了,原订的计划已经大概顺利完成,虽然没幻想的飞船,但中国的确正欣欣向荣,全面行进!
总之,社会学是一个非常深奥的东西,是一个复杂的综合学科,要想了解社会,也得多了解,多关注,从客观实际出发。
大二《乡土中国》的时候,有个词在脑海中一直挥之不去,那就是“原生家庭”。原生家庭称得上一个舶去词,特指父母的家庭,与之相对应当则就是新生家庭,也就是夫妻自己成立的家庭,新生家庭并不包含夫妻双方父母,而这则与中国传统观念就是背道而驰的。
费老在《乡土中国》的《家族》一文中指出:“在中国乡土社会中,家并没有严格的团体界限,这社群里的分子可以依需要,沿亲属差序向外扩大。”也就是说,中国的原生家庭和新生家庭的区分是模糊的,在一定程度上新生家庭仍然依附于原生家庭,无法完成与原生家庭的割裂。“我们的家既是个绵续性的事业社群,它的主轴是在父子之间,在婆媳之间,是纵的,不是横的。夫妇成了配轴。”费老如是说。
不可否认,原生家庭与新生家庭融合沦为一个“大家庭”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同时实现生活、养育等事务上的协调协作,强化家庭成员之间的感情沟通交流,但也不可避免发生种种摩擦,最重要的就是在原生家庭的持续影响下新生家庭无法真正同时实现经济、人格、思想上的单一制。在我国历代文学作品中,总是讨厌描写主人公在丧失双亲后马上听话、肩负责任的故事,但现实情况就是大部分人终其一生也无法全盘“断乳”。
“在西洋家庭团体中夫妇是主轴,夫妇共同经营生育事务,子女在这团体中是配角,他们长成了就离开这团体。”费老并没有明确说中西两种家庭关系何为优劣,但可以看出他希望被固化的中国传统家庭能够做出些许改变。
《乡土中国》的主要内容源于费孝通20世纪40年代后期在西南联大和云南大学讲授的《乡村社会学》课程中的内容。这本厚书似乎谈不上就是鸿篇巨作,只针对一个主题分了十几个篇章阐释观点。
感觉当时30多岁的费孝通无论在思路观点,还是研究学问本身,已经相当成熟。这本书直到现在来看,依然感觉很有道理。
费孝通在序言里写到,乡土中国就是涵盖在具体内容的中国基层传统社会里的一种特具的体系,支配着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从全书整体来看,乡土中国不只是说道中国乡土或者中国农村,《乡土中国》就是对整个中国社会结构、国民性格,以及这种结构和性格成因的分析。
熟的关系是不能谈钱的,所以走很远也要去集市这么个环境下去交易,或者让外来人当商业媒介。没有血缘(换成其他“缘”也类似)关系,外来人很难融入乡土环境。
乡土的人际关系形态上边缘化隔膜,本质上却一点不寂寞,相比之下城市的人际关系,形态上倒是很密切,本质上却是异常寂寞的。法律、道德约束人,在中国最能够约束人的非“礼教”莫属于,能量必须强悍百倍。
倒是有一点,原来男女不讲爱,不讲私情,讲的是三纲五常,忠孝义悌,君臣父子的纪律,追求的是有利于家庭团结的效率,好打造事业共同体,夫妻间关系淡漠是常规。如今受西方观点影响较多,开化不少,男男女女的,好关系既是伙伴,也讲情爱,一年中情人节也得一中一洋两个。
.除了一点,原来的家族概念浓了,大型家族也越来越少,有些形式上除了,但长老的不振,只是年龄小但充分发挥不出来族长的权威功能。但那些还能够维持家族规格的,家族及其家族成员的事业就能够延绵与成就。随了西方观点的夫妻小家庭变成了当前社会的主角,尤其在城市中。
书是分节点分析,便于理解便于阅读,十四个节点合起来,又是个完整的社会脉络。乡土中国换个说法其实就是传统中国,是我们今天这个中国的逻辑前提。中国的社会脉络,长久以来都是如此的,感觉长久以后大概也还会是这样的。
当然,充斥环境的变迁和历史的演变,似乎深感乡土中国的变化,可是,存有更多根深蒂固的东西裹在文化中,难于发生改变。乡土中国只是四季的转变,而不是时代的更改。
所以本书的参考意义应该会是极其长久的。读此书,再联系生活的实际,便能理解许多世道、许多相处的章法。几千来来,文化未曾断过,也还将绵延下去。大家都是不能置身事外,而得感同身受的观世、处世。
费孝通先生就是我尊敬的社会学家之一,他谂重重的行行,以学术的名义,一生都在介绍中国和中国人。念他的《乡土中国》之《乡土本色》,我似乎从“乡土本色”里所说的乡土社会中看见了故乡的影子。
一、底色的“土”,本色的“乡”
中国社会“乡土性”的根源是土地,人们出生斯、长于斯,最后老死在这块土地。在《乡土本色》中,费孝通先生开篇明确提出:“从基层上望去,中国社会就是乡土性的。”这里的“乡土性”,就是针对中国传统社会而言的,纵使指乡村社会,还应当包含传统的城镇。
费孝通先生首先从人地关系的角度,把传统基层社会的“乡土本色”概括为“乡土性”。何为乡土性?乡土就是中国传统农业社会。土的本意是泥土,乡下人离不开泥土,因为种地是最普通的谋生办法。长期以往,增大了人对土地的粘附性。由于受到土地的束缚,人们安土重迁,过着生于斯,长与斯,死于斯的社会生活。紧接着,费孝通先生分析指出,人地关系决定了人与人之间的关系,这就是人与人在空间排序关系上的“孤立和隔膜”以及在时间上的“熟悉”,而人与人在时间上和空间上缔结的生存状态,又直接构成了中国基层社会独特的习俗和生活方式的规定性。费孝通先生进一步分析道:“这自是土气的一种特色,因为只有直接有赖于泥土的生活才会像植物一般的在一个地方生下根,这些生了根在一个地方的人,才能在悠长的时间中,从容地去摸清每个人的生活。”在费孝通先生看来,随着社会的发展,近百年来中国社会结构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人们的交流方式、交往方式也发生了巨变。但是乡土社会的特征没有完全褪去,而是将“乡土性”的特点适应性的保留了下来。
这种适应性,不但对于人,对于物,也就是具备熟识性的,因为每天都必须直面同样的事物,不免产生熟识之美感。所以,从感情上说道,这一“适应性”难培育人们之间熟识的感觉,“熟识从时间里,多方面,经常的碰触中所出现的亲密无间的感觉。”但在频繁的社会转型期间,乡下人所认识到的个别原,则无法适用于于在陌生人面前。因生活方
式的不能相容,社会问题无法用乡土社会的习俗去结局,如此,“土”变成了骂人的词汇,乡也再也不是衣锦荣归的好去处了。
二、回得去的“故土”,回不去的“故乡”
我就是谁,我从哪里去,我必须至哪里回去?这就是哲学的三大终极命题。长大成年,背井离乡,回不来的地方变为了故乡。较之车水马龙、物欲横流的城市,回不来的故乡渐渐沦为我们生命世界中,最整洁的一片土地,那就是我们根所在的地方,就是源头活水。
我出生在乡村,生于斯、长于斯,相对来说比较熟悉农村社会。农村民风淳朴,敦厚善良,没有城市里人的黠变。乡村比较闲适,农忙时候全家人忙里忙外,闲下来时全村凑在一块谈天说地,时光仿似静止。恬淡自适的宁静生活,不像城里人那样行事匆匆。《老子》第十八章里说:“邻国相望,鸡犬之声相闻,民至老死不相往来。”这正是乡村生活的真实写照,虽然也会有村村之间的交流甚至是长距离的贸易往来。但在总体格局上来讲,却保留着农村的地方性特征,活动范围有其地域性限制,在区域间接触少,生活隔离,各自保持着孤立的社会圈子。村子里的人都是互相熟悉的,老一辈的看着小一辈的逐渐长大,在一辈辈的代代相传。可以说是一个熟悉的社会群体,一个没有陌生人的社会。村民们对这块土地的气味,堆这块土地上的每一道沟、每一片叶,都熟悉到不能再熟悉,他们“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生活作息不用思考,是下意识的行为。
在我的记忆中,故乡曲靖的那个乡村生活就是这样的:田间地头,以种地维生的村民在除田埂草、犁地、育苗、割稻;当我下班的时候,看到父亲从不远处的小路背着锄头回去,脚上布满泥土,似乎刚刚下地除草收割启程。这样的景象,多年以来,一直深深印刻在我的脑海之中,这就是一幅人与自然、清爽、悠闲的乡土美景。然而,对于故乡,我却日益陌生了出来。她正在一步步靠近我而回去,我熟识的土地越来越不熟识了出来。
随着时间的流逝,故乡那些过往的记忆已然朽烂,那些熟悉的人已然飘落,当熟悉变为陌生,我只剩下我。故乡与我,一个留在原地,逐渐消逝;一个长在心里,日渐丰盈。故乡内在的历史意蕴,可能就在这种意味深长的记忆中“瞬间显现”,给人以惊鸿一瞥之感。这种感觉,是一种无法诉说的可贵和疼痛——随时在提醒我们:不要忘记留意我们的乡土,我们的根。
三、“这不过就是科学知识问题,而不是智力问题”
帕斯卡尔说:“人是一棵会思想的芦苇”,人的全部尊严就在于思想。随着年龄的增长,我常常会想,为什么在我们嫌弃乡里人老土时,却有人不断地想要离开城市回到乡村,做一个“乡里人”?又或者为什么人们觉得乡里人“愚笨”时,我们却在回到老家时,一次一次感到无知和挫败?为什么中国是这样一个深刻的人情社会,那么多的纠纷只因在中国而特殊?为什么中国强调无为,强调稳,强调将许许多多的问题掩盖禁止而不是公开来解决?为什么在传统社会中,人们都有一种安土重迁的情怀?为什么总有那么多的纠结、生活的交叉集中在“因为我们是亲戚”之上?这些疑问或长或短,或偶尔或经常出现在我的脑海,我也曾深思这些问题,却得不出一个有力的结论。
在《乡土本色》一文中,费孝通先生用简单明了的语言,以追根溯源的方式,使现代的我们从过去的“乡土本色”乙二酮了我们发展成如今这个模样的根本原因。费孝通先生为乡下人翻案,“我们说道乡下人土气,虽则似乎带着几分蔑视的意味,但这个土字却改得极好。”就是的,因为乡下人有赖于土地,土就是人们的木,就是存活之依照,对土地的崇拜和爱好千百年来从未发生改变。因为大部分的中国人,都从倚赖农业发展蜕变而来的,所以费孝通先生说道“轻易依靠农业去经商的人就是辊筒在土地上的。”
因此,“定居是常态,迁移是变态。”也因此我们成就了一个“熟悉”的社会,依赖习俗习惯而成的社会,也就是礼俗社会而不是西方的法理社会了。而我们说乡下人“愚”又是建立在他们不了解城市,没见过世面之上,但却解释说:“这不过是知识问题,而不是智力问题”。在乡村的人们,不需要知晓汽车(当然这还是说的旧社会),不需要很多城市的“必备品”,因此,在不是他们日常混熟的环境里,他们自然表现的拘泥而茫然,既然只是知识问题,我便也明白了每当回乡时,便觉得自己无法生存,充满无知的原因。不识蔬菜水果模样,不懂乡间自由自我的生存方式,不会那些看似简单的爬树游泳等游戏,其实大家都是一样的,环境造就人,既然如此,我们又怎能轻视乡下人呢?
社会学家齐美尔指出,“大城市生活的复杂性和广泛性逼使生活必须严格遵守时间,必须精打细算,必须精确,消除非理性的、本能的、主观独断的性格特点和冲动。”即为,生活在城市里的人显得越来越理性了。这固然存有一定的好处,可是在我看来,更应该崇尚的其实就是非理性的生活。人性本崇尚民主自由,本存有悲欢离合情仇,有人在的地方就是“江湖”。就是的,人,因为了他自己的一些私欲庸俗之心,总是吐出许多的区别苦心。
四、“因为理解,所以悲悯”
苏格拉底说道过,“人啊,重新认识你自己!”念《乡土本色》,使我确切的重新认识了传统乡土,使我存有了一份认知,也更好的重新认识了自己。在这份认知之上,我产生了一种悲悯:我们形容一个农村人,常常可以使用“老实”“纯朴”等字眼,而形容城里人,却往往想起“冷漠”、“贪婪”等偏向贬意的词。但殊不知中国正处于大变局之中,我们的城镇化正在超越乡村与城市的界限,熟人社会被迫转型,许多原本可以一辈子“自源自回去”在乡村“浩瀚”的人们,丧失了自己最熟识的环境,因为不适应环境陌生人社会这一“非常态”而沉沦自己,迈向吞噬,变成了“大变局”牺牲品,想起这里,不由得弊从中去,其实想一想自己,我又何尝不是呢?
学者黄灯在《大地上的亲人:一个农村儿媳眼中的乡村图景》一书中写道:“我本想通过写作舒缓内心的焦虑,但随着对亲人命运更为深入的了解,不但没有缓解这种焦虑,反而因为直面了许多被遮蔽的细处,变得更为不安和忧心。”地理载体,无所不载。落实到土地上,我们才能感受到对土地泛滥无边的热爱——一份按捺不住的社会责任,一份重新理解乡土中国的能力与信心。我真心希望,这个世界上还有一片“天地”是留给乡村的。这片“天地”让我们看到的,绝不仅仅是“阡陌交通、鸡犬相闻”的景象,更多的秘密,或许隐匿在厚重的土壤中,又或许深藏在每一个农村人民的心里。虽然我们无法阻挡城市
化的洪流,可我们应当做的是相互包容,怀着一颗悲悯之心去更好的认识自己,并在此基础上放下身子、适应潮流,身体力行、做出改变,与他们重拾信任,彼此接纳。
正是因为彼此的采纳,那些平静却中藏着期望的日子,才总能使讲者黯然神伤,使听者泪满双颊。当我再转头检视乡村的时候,“自源自回去梁上燕,交友相似水中鸥”。这,不是较好吗?我想要,这或许就是写作《乡土本色》一文给我的最小救赎。在此,仅将艾德勒的箴言做为结语:“一本好书能够叫做你介绍这个世界以及自己。你不只更懂如何念得更好,还更懂生命。你显得更存有智慧,而不只是更存有科学知识。你可以沦为一位智者,对人类生命中永恒的真理存有更深刻的体悟”。
初看此书,我总是想到艾青的一首诗——《我爱这土地》,诗中的一句话尤为深刻:为什么我的眼里常含泪水,因为我对这片土地爱得深沉。我想就书中的一些句子发表一下自己的观点。
书的结尾提及了一个在内蒙旅行回去的美国朋友,他说道中原的一家家总是划船一小方地去栽种,而没想起利用这片地的其他方法。似乎就是这样的,中国自古以来就是在土地上发展出来的国家,我们的土地的依赖性已根深蒂固。“从土里长上过光荣的历史,自然也可以受土的束缚,现在很有些飘不上天的样子。”我们脚踏实地,我们爱好这土地,我们珍视这份与生俱来的土气。
当看到费老写到自己第一次出国,他的奶妈偷偷地把一包用红纸包裹着的灶上的泥土塞在他的箱子底下时,我想到了我的家乡潮阳。众所周知,潮汕地区过节拜神的活动有很多,有人说这是迷信的做法,但是在我看来,这也算是内心的一份信仰,对神明的敬重源于先人,源于环境的耳濡目染,这份敬重一代一代相传下来,慢慢地成为了一种传统。这份淳朴的土气,让我觉得自己是其中的一份子,自然、不做作。
“乡土社会的信用并不是对契约的注重,而是发生于对一种犯罪行为的规矩熟识至不假思索时的可靠性。”社会竞争没有那么惨烈的那时,人们之间必须创建起至信任也就没现在比起那么困难。没相互之间的狡诈与心机,纯粹的,就是心里油然而生的坚信而已,这就是“土气”的一种特色,实实在在的、不提润色的、极富魅力的。
像书中的一句话说的那样:只有直接有赖于泥土的生活才会象植物一般的在一个地方生下根。中国便是这样的,这是我们赖以生存的土地,久而久之我们便有了一份“土气”,无需觉得丢脸,这本身就不是一件丢脸的事,我们该庆幸,这是我们的家的标签,是我们的根。叶落归根而我归往何处?我们都知道,落叶尚要归根,人也是一样的,倘若忘了根在哪里,要如何回家?
一、底色的“土”,本色的“乡”
中国社会“乡土性”的根源在于土地,人们生于斯、长于斯,最后老死在这块土地。在《乡土本色》中,费孝通先生开篇提出:“从基层上看去,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这里的“乡土性”,是针对中国传统社会而言的,不单指乡村社会,还应包括传统的城镇。
费孝通先生首先从人地关系的角度,把传统基层社会的“乡土本色”归纳为“乡土性”。何为乡土性?乡土就是中国传统农业社会。土的本意就是泥土,乡下人有赖于泥土,因为种地就是最普通的经商办法。长期以往,减小了人对土地的附着性。由于受土地的束缚,人们安土重迁,过着出生斯,短与斯,死去于斯的社会生活。紧接着,费孝通先生分析表示,人地关系同意了人与人之间的关系,这就是人与人在空间排序关系上的“边缘化和隔膜”以及在时间上的“熟识”,而人与人在时间上和空间上签定的存活状态,又轻易形成了中国基层社会独有的习俗和生活方式的规定性。费孝通先生进一步分析道:“这自就是土气的一种特色,因为只有轻易离不开泥土的生活才可以像是植物通常的在一个地方生下根,这些后生了根在一个地方的人,就可以在悠长的时间中,淡然地回去查清每个人的生活。”在费孝通先生认为,随着社会的发展,近百年来中国社会结构出现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人们的交流方式、相处方式也出现了巨变。但是乡土社会的特征没全然显露,而是将“乡土性”的特点适应性的留存了下来。
这种适应性,不但对于人,对于物,也是具有熟悉性的,因为每天都要面对同样的事物,不免产生熟悉之感。所以,从感情上说,这一“适应性”容易培养人们之间熟悉的感觉,“熟悉是从时间里,多方面,经常的接触中所发生的亲密的感觉。”但在剧烈的社会转型期间,乡下人所认识到的个别原,则不能适用于在陌生人面前。因生活方式的不兼容,社会问题无法用乡土社会的习俗来结局,如此,“土”成了骂人的词汇,乡也再也不是衣锦荣归的去处了。
二、定断的“故土”,回不来的“故乡”
我是谁,我从哪里来,我要到哪里去?这是哲学的三大终极命题。长大成年,背井离乡,回不去的地方变成了故乡。相比车水马龙、物欲横流的城市,回不去的故乡渐渐成为我们生命世界中,最干净的一片土地,那是我们根所在的地方,是源头活水。
我长大在乡村,出生斯、长于斯,相对来说比较熟识农村社会。农村民风纯朴,刚强正直,没城市里人的黠变。乡村比较悠闲,农忙时候全家人忙里忙外,闲下来时全村兎在一块谈天说地,时光彷如恒定。恬静风雅的宁静生活,不像是城里人那样行事匆匆。《老子》第十八章里说道:“邻国隔海相望,鸡犬之声相闻,民至老死不相往来。”这正是乡村生活的真实写照,虽然也可以存有村村之间的交流甚至就是长距离的贸易往来。但在总体格局上来说,却留存着农村的地方性特征,活动范围存有其地域性管制,在区域间碰触太少,生活隔绝,各自维持着边缘化的社会圈子。村子里的人都就是互相熟识的,老一辈的看著大一辈的逐渐长大,在一辈辈的代代相传。可以说道就是一个熟识的社会群体,一个没陌生人的社会。村民们对这块土地的气味,堆上这块土地上的每一道沟、每一片叶,都熟识至无法再熟识,他们“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生活作息不必思索,就是不由自主的犯罪行为。
在我的记忆中,故乡曲靖的那个乡村生活是这样的:田间地头,以种地为生的村民在除田埂草、犁地、插秧、割稻;当我起床的时候,看见父亲从不远处的小路扛着锄头回来,脚上沾满泥土,显然刚刚下地除草翻土归来。这样的景象,多年以来,一直深深印刻在我
的脑海之中,这是一幅和谐、清新、惬意的乡土美景。然而,对于故乡,我却日益陌生了起来。她正在一步步远离我而去,我熟悉的土地越来越不熟悉了起来。
随着时间的推移,故乡那些过往的记忆已然古城堡,那些熟识的人已然飞舞,当熟识变成陌生,我只剩我。故乡与我,一个回到原地,逐渐消逝;一个短在心里,日渐柔滑。故乡内在的历史意蕴,可能将就在这种意味深长的记忆中“瞬间显现出来”,散发出惊鸿一瞥之美感。这种感觉,就是一种无法倾诉的难能可贵和疼痛——随时在告诫我们:不要忘掉留心我们的乡土,我们的木。
三、“这不过是知识问题,而不是智力问题”
帕斯卡尔说道:“人就是一棵可以思想的芦苇”,人的全部自尊就是思想。随着年龄的快速增长,我常常可以想要,为什么在我们数落乡里人老土时,却有人不断地想返回城市返回乡村,搞一个“乡里人”?又或者为什么人们真的乡里人“冷酷”时,我们却在返回老家时,一次一次深感幼稚和击垮?为什么中国就是这样一个深刻的人情社会,那么多的纠纷只因在中国而特定?为什么中国特别强调无为,特别强调稳中求进,特别强调将许许多多的问题掩饰严禁而不是官方去化解?为什么在传统社会中,人们都存有一种安土重迁的情怀?为什么总存有那么多的苦恼、生活的交叉分散在“因为我们就是亲戚”之上?这些疑点或短或短,或偶尔或经常出现在我的脑海,我也曾深思这些问题,却得不出来一个有力的结论。
在《乡土本色》一文中,费孝通先生用简单明了的语言,以追根溯源的方式,让现代的我们从过去的“乡土本色”中明了我们发展成如今这个模样的根本原因。费孝通先生为乡下人正名,“我们说乡下人土气,虽则似乎带着几分藐视的意味,但这个土字却用得极好。”是的,因为乡下人离不开土地,土就是人们的根,就是生存之依,对土地的崇拜和热爱千百年来从未改变。因为大部分的中国人,都是从依赖农业发展成长而来的,所以费孝通先生说“直接靠农业来谋生的人是粘着在土地上的。”
因此,“移居就是常态,搬迁就是变态。”也因此我们成就了一个“熟识”的社会,倚赖习俗习惯而变成的社会,也就是礼俗社会而不是西方的法理社会了。而我们说道乡下人“仁义”又就是创建在他们不介绍城市,没有见过世面之上,但却表述说道:“这不过就是科学知识问题,而不是智力问题”。在乡村的人们,不须要知悉汽车(当然这还是说道的旧社会),不须要很多城市的“必备品”,因此,在不是他们日常混熟的环境里,他们自然整体表现的拘泥而茫然,既然只是科学知识问题,我便也明白了每当返乡时,便真的自己无法存活,充满著幼稚的原因。不辨蔬菜水果模样,稀奇古怪乡间民主自由自我的存活方式,不能那些貌似直观的爬树游泳等游戏,其实大家都就是一样的,环境催生人,既然如此,我们又怎能轻视乡下人呢?
社会学家齐美尔认为,“大城市生活的复杂性和广泛性迫使生活要遵守时间,要精打细算,要准确,克服非理性的、本能的、主观独断的性格特点和冲动。”即,生活在城市里的人变得越来越理性了。这固然有一定的好处,可是在我看来,更值得追求的其实是非
理性的生活。人性本追求自由,本有爱恨情仇,有人在的地方就是“江湖”。是的,人,因为了他自己的一些虚荣攀比之心,总是生出许多的区别心来。
有人说道历史就是不断进步的,后来的总比先前的人存有科学知识存有看法,不过这句话就是很不恰当的,至少在我看来现在很多人对中国社会的介绍还远远不如费孝通先生的著作里面的看法。牛顿说道他就是东站在巨人的肩上所以看看的更远,深层含义其实就是牛顿必须比巨人的脑袋必须低。而我们大多数人却比不上巨人的脑袋,并且我们就是东站在巨人的脚丫下好像着看看的。费孝通先生的《乡土中国》给我们关上了重新认识中国农村的一扇大门。有人也许以为这本书写的晚了,对于现在的情况很不新颖,我真的好像不是。这本书的理论价值至现在还闪烁着光辉。至少至现在年才我还没读过那本社会学的著作在理论和语言上比不上这本薄薄的大书。
我看的版本是分十四篇的。按照我的理解大概可以分为以下几个方面:第一篇算是背景,介绍是中国的乡土本色,也就是中国的特殊性。第二三篇主要介绍文字在乡土中的不适应性,第四到七主要介绍差序格局对于私人道德,家族甚至男女关系的影响。第八到十一主要介绍乡土中的政治运作,最后三篇大约介绍是乡村变迁。
有人指出费孝通在这本书最主要就是明确提出了,“礼治秩序”及其“差序格局”这两个概念。我倒是真的他的最小成果就是把乡土中国的根子挖出了,表示去为什么我们最近百年的变迁可以如此之艰困。
何为乡土中国?它的特性是什么?先生在第一篇已经很好指出来了。比如他就说中国乡下人多,“土”就是他们的特性,当然土气不是贬义词,靠土地谋生的乡土社会很大程度是很稳定的,即使战乱迁移的也不是社会的主流。他也顺便比较和美国的不同,指出我们是聚村而居,并且保持自己的生活隔离,结果就形成了地方性,保持孤立的社会圈子。同时村落里面大家都是特别熟习,就成了没有陌生人的社会。在没有陌生人的社会,法律其实处于次要的可有可无的地位,大家都能得到从心所欲而不逾规矩的自由,大家重视是信用而不是法律。当然在我们现在这个处处都成了陌生人的社会,土气就成了骂人的话,那些礼俗也逐渐被法律所代替。
他在谈论文字进社区的问题里面,他指出,在乡村社会非常大程度上就是不须要文字的,经验的传播往往就是手把手的教,在一个地区居住的几百年,世世代代遭遇的问题非常大程度都就是一样的,化解的办法都就是一样,不须要什么理论,什么技术创新。当然先生在这两篇文章里面分析很多,也很深刻。
读完这本书,我发此刻重刊序言和后记中有一句同样的话:这算不得是定稿,也不能说是完稿,只是一种尝试的记录罢了。这句话的确很到位,理论创新永远不会有完稿,甚至不会有定稿,人的一生应当有不断探索的精神。费老这种孜孜不倦的理论创新精神和求质求真、舍生忘死的实践探索精神也深深打动了我,他那谦虚、认真、务实、敢于向未知领域进军的学术精神也教育了我,于是我想借费老的话结尾:这不算是完稿,也不能算是定稿,只是一种尝试的记录罢了。
“乡下人在城里人眼里就是仁义的”费孝通先生在《乡土中国》里开门见山的写道。那么他们到底仁义在哪里呢?
首先,愚的意思有两种:一种是笨,蠢;另一种则是大智若愚的愚。相信很多人对于乡下人的看法就是不识字,粗鲁野蛮。但是现在一定没有人会不愿意识字了,因此他们只是缺少环境让他们学习罢了。
在我的老家——一个普通的小农村,无论是去年还是今年,都存有许多哥哥姐姐考进了重点高中或是一流大学。每次返回乡下,听到家里的人讲起,我总是艳羡不已。可知,乡下人并不仁义,只要具有自学的机会,他们一定不比别人高。
尽管如此,还有一小部分乡下人是不识字的,但是费孝通先生却这么说“乡下多文盲是不是因为乡下本来无需文字眼睛呢?”因为他认为,从空间阻隔角度,乡土社会是熟人社会,“面对面社群”决定了人与人的交流只需要语言,甚至是特殊语言,无需文字。的确,每到周末,回到老家,村里的人们总是很亲切,我不知道为什么,只要一发出脚步声,他们就会探出头来打招呼。母亲每次都会与左邻右舍通过方言来交流。他们所说的方言,是否就属于费孝通先生说的“特殊语言”呢?
小时候,听见方言,我常问母亲,这个字怎么写下呢?她总是思思,然后我又反问,那这句话就是什么意思呢?然后母亲狠狠地拍摄了下我的头就跑掉了。现在,我慢慢的介绍,每次当他们谈方言的时候,总会存有一种莫名其妙的情愫紧紧围绕着他们,尽管我还是无法认知我为什会这样展开交流,但是我却能够体会至其中的感情。
乡下人会用他们自己的语言来表达文字所不能够表达的情,这种表达是文字替代不了的。我认为如果一定要说乡下人“愚”,那便是大智若愚的“愚”。在老家我总能看到地上放着很多菜,我知道那不是我们家种的,那他又是哪里来的呢?直到有一天,外婆推搡隔壁邻居的菜时,我才知道菜的由来。可是他们为什么要给我们家菜呢?
一天中午吃完饭,外婆起身去慢悠悠的说道,“我帮忙他们家扔了几颗青菜回去,没有至他们今天拎了这么多菜过来,真的就是。”说道着外婆便转头拎了几个鸡蛋必须我给他们送来回去。这青菜、鸡蛋的迎来送往就是乡下人的语言,里面那股浓浓的邻里乡情。
那时我才真的明白什么叫做淳朴,厚道了。而这就是乡土社会的“愚”,没有算计,不懂世故,睦邻相亲。真好!
这样认为,指出乡下人“仁义”的精明能干、识文断字的城里人好像显露出了几分愚来了!
韩寒的一句著名的语录是这样的:“世界上有两种逻辑,一种是逻辑,一种是中国逻辑。”我看到这句话的不仅觉得中国人的思维方式有时另我们自己都感到费解。确实,每个国家都有着一套自己独有的文化体系,表现在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中。中国的人情社会,即对待不同的人有不同的处世方式让注重平等的西方人感到困惑。而西方人的一视同仁也
让中国人觉得有些缺乏人情味。作为中国人,我对中国特有的社会现象感到熟悉,但有时也会心生疑惑,为何中国人会有这些特点?
《乡土中国》描绘出了中国基层传统社会里的一种特具的、支配着生活各个方面的体系。因为就是初次写作,我对于书中的内容真正认知的不太多,某些观点也就是使我真的似懂非懂。但本书描写的体系答疑了我对中国一些社会现象的疑惑,现代社会与传统社会、中过分西方的那些文化社会差异在我看来也更容易认知了。
中国的人情社会有时也会令人感到苦恼。走出社会靠人脉,办事注重人情关系,这些现象时常让我对将来走出社会参与社会竞争感到一丝压力,光靠个人的奋斗还不足以使自己在社会竞争中处于有利地位,有时也会感叹中国人为什么无法像西方人那样公平地靠个人实力竞争。《乡土中国》的《差序格局》、《维系着私人的道德》两文中,作者费孝通先生论述了中西社会格局的差异,并从这差异出发解释了中国人与西方人对待他人的不同道德观念。费孝通先生认为,中国人与他人发生关系,是以自己为中心,如波纹般一圈一圈向外层推出,不同的人处于不同的圈子内,与中心的关系密切程度当然不同。因而,中国人无法对与自己关系密切程度处于不同圈子的人一视同仁。而西方人的观念中,个人是依托自己属于的团体而与这个团体内的人发生相互联系的。同时他们信奉“上帝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因而他们认为对每个人一视同仁是理所当然的。相比之下,中国人对待他人时更注重关系的亲疏程度,所以就会对于自己关系更密切的人给予更多关照。
人情社会有时令人伤脑筋,但不得不宣称从另一方面来说它又就是合理的。“亲亲相隐”和“大义灭亲”这两种犯罪行为较之,大多数人更尊重“亲亲相隐”且实际犯罪行为也偏向于此。我指出“大义灭亲”就是残暴的,人的私心并使人在感情上很难努力做到真正的公平看待亲人与陌生人。法律中存有专门的正视制度,当被审判的人与自己有著亲密关系并使,审判人员及其他有关人员必须正视,从而确保公平也确保司法人员免遭“法理亲情冲突”的所苦。
由于我学习的是法学专业,《乡土中国》里的《无诉》一文令我印象深刻。学习法律后,有了法律信仰,便相信是维护社会稳定的最好规范。读《无诉》一文,文章的第一句“在乡土社会里,一说起‘诉师’,大家就会联想到‘挑拨是非’之类的恶行。”便令我意外。一直把法律的发展看做是社会进步的发展,却不知传统社会中自有一套约束人们行为的“礼”。不同于今天的掌握法律需要专门的训练,乡土社会中的“礼”是每个人都熟习的一种道德。克己复礼,人们靠内在的良心来约束自己的行为,而法律依靠的更多的是国家强制力。由此看来,“礼”在乡土社会具有相当的合理性。
虽然乡土社会的“礼”具备合理性,但它对于现代社会来说就是不适宜的。从费孝通先生在书中抒发的一些观点中可以晓得,传统的社会以一个个大乡村为单位共同组成的。乡村的流动性不大,人们彼此熟悉,因而变动性也大,人们之间依靠经验构成相处的规则也为彼此熟悉。这套规则世世代代平衡地流传下来且被尊重。因此,年纪越大的人由于存有更多样的经验,所以对于这套规则更熟识。当存有冲突出现时,往往年纪小,存有声望
的人当起仲裁者,给冲突双方评理。由于人们对规则的尊重与对年长者的信任,这些判决往往不足以另他们信服,从而他们可以不实行“法”去解决问题。
现代社会是一个具有高度流动性的社会,我们每天都将接触各种不同的人,用费孝通先生的话说,“现代社会是个陌生人组成的社会”。于是乡土社会的“礼”起着越来越小的作用,取而代之的是更加复杂的法律。打官司如今是很常见的事情。法律是适应这个时代发展产物。在我看来,当今社会的普通人一般很难做到像乡土社会的人们信仰“礼”一样信仰法律。因为“礼”在乡土社会的人们看来是被实践检验过的适合社会的规则,也是时代相传的人们理应熟记的规则。而在当今中国,法治的发展历史还太过短暂,法律暂时还不能做到像“礼”一样深入人心,为人所信仰。但我也相信,随着法治社会的不断发展、健全,法治取得良好成果并获得人们的认同时,法律的基本原则不断为人所认知时,法律信仰将在社会树立,整个社会变得更加有序。
虽然对于这本书,我除了许多不太认知的地方。90后的我没经历中国传统社会,对于中国的一些独有现象往往熟识却无人知晓其因。《乡土中国》协助我了解到一些未曾体验过的传统,总的来说使我对传统中国社会的内在体系存有了一定的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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